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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事特辦成了用錢,男子視窗辦事交錢就可加急辦

最近有媒體報道:南京市民姜先生最近到雨花臺區政務服務中心,辦理公司註冊資本和經營範圍的變更。因爲對流程不熟悉,連續跑了三趟都沒辦成。就在姜先生着急時,有人告知他只要交上2000元的代辦費、加急費,就可以特事特辦,原本需要10到15個工作日辦結的事,一兩天就辦完了。

男子視窗辦事交錢就可加急辦 特事特辦成了用錢

有些辦事視窗有關係就能“特辦”,交錢就能“急辦”,這則新聞讓人不得不信。然而,令我不安的是許多普通人的評論,竟然有不少人表示“可以理解”,還有許多人說:“凡是能用錢解決的問題都不是問題”,以表達對這種花錢辦事的“潛規則”的認可。

上學、看病、貸款、上牌……乃至於發論文、評職稱,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之中,有太多事需要我們排隊等候,而在這一過程中,總是少不了各種或是人爲,或是制度性的障礙。許多人選擇一條最簡單、最粗暴的方法解決,那就是收錢。有人甚至將這種做法視爲一種“中國式智慧”加以誇耀。然而,這不過是社會法治意識淡薄的“小聰明”,是個體在“任性”的權力面前無奈的妥協與讓步。

個體向權力讓步的另一面,是社會治理的消極退步。我們應當理直氣壯地質問:那些“可以用錢解決”的問題,都應該用錢去解決嗎?每個當事人都有足夠的錢去解決問題嗎?他們都願意用錢去解決問題嗎?難道各個部門沒錢就不該去解決這些問題嗎?

讓金錢成爲社會生活中的“萬能助手”,是對社會秩序的破壞甚至顛覆。當人們迷信“凡事都能用錢解決”時,社會必須用制度設計的理性、監督管理的韌性,來應對某些權力機關的任性。

在“凡是能用錢解決的問題都不是問題”這句社會流行語後面,其實還有一句話:“不能用錢解決的問題,纔是大問題。”在一個法治社會裏,大多數都不該“用錢解決”。不能用錢解決的問題,應該怎麼解決?答案就是按規矩辦事、按規則出牌,這是正道,也是法治中國每一個公民應有的心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