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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媒:安保法新任務啓動,日準航母號爲美艦護航

日本海上自衛隊直升機護衛艦"出雲"號於5月1日上午從神奈川縣的海上自衛隊橫須賀基地離港,開始爲奔赴朝鮮半島的美軍艦提供武裝護航。在展開附近警戒監視等防護活動的同時,將用兩天左右時間在太平洋航行至四國海域。

日準航母號爲美艦護航 日媒:安保法新任務啓動

2016年3月,解禁集體自衛權的新的日本安保法付諸實施,參加南蘇丹的聯合國維和行動(PKO)的陸上自衛隊部隊去年11月被賦予了"馳援護衛"的新任務,而實施"武器等防護"尚屬首次。共同社稱,安保法相關任務將全面啓動。

共同社表示,此舉旨在體現除聯合訓練以外日美在實際任務中也保持合作,彰顯"牢固的日美同盟"以此牽制朝鮮。

日本海上自衛隊此次實施的所謂"武器等防護"是指自衛隊保護彈藥及艦船等任務,安保相關法將保護對象擴大至美軍等他國軍隊。

共同社報道,所謂的"武器等防護",其實施對象也包括在平時或發生尚未達到遭受特定國家武力攻擊級別的"灰色事態"時,開展"有助於防衛日本的活動"的他國軍隊。由於設想保護對象以美軍艦船爲主,因此也被稱爲"美艦防護"。

日本軍事問題專家劉華在接受澎湃新聞()採訪時表示,日本此次進行所謂的"武器等防護",實際上就是落實2016 年開始實施的新安保法。

"過去自衛隊是不能夠在日本領土、領海、領空以外保護美國軍艦軍機的,現在平時就可執行這樣的任務。"劉華表示,"美日同盟過去更多是美國保護日本,現在按照日本的說法就變成了一個更加'對等'的軍事同盟。"

據共同社報道,日本政府去年12月列舉的實施"武器等防護"的具體情況包括,包括警戒彈道導彈在內的情報收集和警戒監視;發生若置之不理則可能導致對日本的直接武力攻擊的"重要影響事態"時的運輸和補給;爲提高日本防衛能力實施的聯合訓練。

另外,受到防護的美補給艦可能在日本近海爲防備朝鮮發射彈道導彈的美軍艦船實施補給,還可能爲4月29日駛入日本海的核動力航母"卡爾?文森"號附近艦船提供補給。

日本共同社1日分析稱,美艦防護任務預計爲期兩天左右,因此發生不測事態的可能性應該較低。共同社表示,安保法新任務的首例實際情況如何,國民需要能夠檢驗必要性的機制。並表示,儘管這是首次執行安保法新任務,但政府卻未作出說明。是否會未經探討必要性就逐漸推進全面運用,令人擔憂。

"日本此舉的最大意義主要在法律和政策層面,軍事上本身並沒有太大意義。"劉華表示,"這其實就像去年南蘇丹項目一樣,一步一步把新安保法案賦予日本自衛隊的新的法律空間,透過新的政策舉動落實下來。"

日本自衛隊從去年12月起開始在南蘇丹展開"馳援護衛"新任務。所謂的"馳援護衛",是指自衛隊使用武器營救遭遇團伙襲擊的聯合國人員的行動。日本的新安保法案成立之後,放寬了自衛隊的使用標準,使得"馳援護衛"成爲可能。

新華社指出,新安保法由安倍政府強行推動,重啓了日本主動參與戰爭的可能性,自衛隊可以在全球範圍內活動,爲美國等盟國的軍事活動提供支援,意味着戰後日本"專守防衛"的安保政策發生質變。

《環球時報》5月1日報道,日本共產黨委員長志位和夫在1日的東京記者會上表示,雖然決不允許朝鮮開發核武器和導彈,但解決朝核問題只能選擇外交途徑,軍事手段絕對不是選項之一,各方應該推動對話和溝通交流。

志位和夫還說,自衛隊爲美軍艦提供護航只會加速本地區的軍事對抗危機,一旦特朗普政權對朝實施軍事打擊,東北亞地區的和平安定將嚴重受損,日本也將有捲入戰爭的風險,而這與安保保障體制的制定初衷背道而馳。

"出雲號"是二次世界大戰後,日本國產最大型海上自衛隊護衛艦,於2015年3月開始服役。"出雲號"艦長249米,上面能裝載9架直升機,和美國的兩棲突擊艦類似。出雲號只要經過改裝,即可供第五代匿蹤戰機F-35B垂直起降。

新華社指出,二戰後日本憲法禁止自衛隊保有攻擊型航空母艦,因此,自衛隊對"出雲"號的稱謂是"護衛艦"。但軍事專家指出,"出雲"級驅逐艦無論在噸位、佈局還是功能上,都已符合現代輕型航母標準。2015年"出雲"號服役時,美國《國家利益》網站一篇文章即指出,"出雲"級驅逐艦完全具備輕型航母的能力。取名爲驅逐艦有誤導性和欺騙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