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民生

當前位置 /首頁/今日熱點/百姓民生/列表

被判刑4年半,男子持仿真槍搶劫多名的哥共200元

中新網寧德4月12日電 (朱春粦 葉茂)利用乘坐出租車之機,男子持仿真槍接連搶劫多名的哥。福建霞浦縣法院12日披露,依法以搶劫罪判處盧某某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並處罰金5000元人民幣;沒收扣押在案的涉案仿真槍支1支。

男子持仿真槍搶劫多名的哥共200元 被判刑4年半

法院審理查明:2016年6月17日晚,盧某某在霞浦縣某賓館乘坐謝某某駕駛的出租車到三沙鎮,車輛行駛到東壁村碼頭附近時,盧某某持隨身攜帶的仿真槍支威脅謝某某,向其索得30元。

2016年6月18日晚,盧某某在三沙鎮東壁村乘坐鐘某某駕駛的出租車到霞浦縣城,車輛行駛到霞浦縣城時,盧某某持隨身攜帶的仿真槍支威脅鍾某某,向其索得170元,後盧某某又乘坐鐘某某車輛從霞浦縣城到三沙鎮。

2016年6月20日晚,盧某某在霞浦縣城乘坐王某某駕駛的出租車到三沙鎮,車輛行駛至三沙鎮新街時,盧某某持隨身攜帶的仿真槍支以拒付車費。

2016年6月24日,盧某某在霞浦縣三沙鎮被公安機關抓獲。公安機關當場繳獲疑似槍支1支。經寧德市公安局物證鑑定所鑑定,該疑似槍支無法正常擊發。

法院審理後認爲,盧某某以非法佔有爲目的,採取暴力威脅手段,當場劫取他人財物,數額達200元,其行爲已構成搶劫罪。盧某某到案後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從輕處罰。據此,法院依法作出如上判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