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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家暴法實施以來發出1284份人身安全保護令

最高法院發力家事審判 反家暴法實施以來發出1284份人身安全保護令

反家暴法實施以來發出1284份人身安全保護令

中新社北京7月19日電 (記者 應妮)2016年,中國全國各級法院審結家事案件175.2萬件,其中離婚案件139.7萬件。民政登記離婚和法院判決離婚所涉當事人近千萬人。這是記者19日從最高人民法院等15個部門聯合召開的家事審判方式和工作機制改革聯席會議第一次全體會議上獲悉的。與此同時,從2016年3月反家庭暴力法正式施行後,各地法院截至今年6月底共發出1284份人身安全保護令。

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表示,隨着離婚率不斷增長,未成年人的教育與撫養、婦女權益保護、老年人贍養等社會問題頻發,影響社會和諧穩定。更爲嚴重的是,如果家庭糾紛處理不當,極易引發極端刑事案件,對社會治安帶來嚴峻挑戰。因此,加強家事審判工作,深化家事審判方式和工作機制改革,對於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推進平安中國建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他介紹,最高人民法院2016年5月啓動家事審判方式和工作機制改革試點工作以來,各試點法院積極探索建立家事糾紛多元化解決機制,與民政、婦聯、社區服務等部門創建了形式多樣的合作方式,超過80%的試點法院與相關部門建立聯席會議機制,爲家事審判改革創造了良好條件。建立健全家事案件心理輔導干預、家事調查、婚姻冷靜期、訴前調解、案後回訪等制度,取得良好成效。“2016年3月反家庭暴力法正式施行後,各地法院迅速行動,截至今年6月底,共發出1284份人身安全保護令,讓許多長期遭受家庭暴力的受害人特別是婦女、未成年人和老年人的人身權益得到有效保護。”

周強也坦言,與經濟社會發展要求和人民羣衆的司法需求相比,人民法院家事審判在審判理念、體制機制、司法能力、專業化程度等方面還不能完全適應。爲積極應對家事案件數量逐年上升、案件類型更加複雜多樣、糾紛化解難度加大等問題帶來的新挑戰,人民法院必須持續深入開展家事審判方式和工作機制改革。

他指出,要探索引入專業人員、依託專業機構協助辦理家事案件。家事案件審理涉及心理學、社會學等多個領域,需要家事調查員、兒童心理專家和陪護社工等專業人員的協助,及時爲當事人提供心理疏導、專業諮詢等服務。“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改革成功與否,與家事審判方式和工作機制改革密切相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