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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人被採取刑,河北淶源致13死罐車爆燃事故後續

河北淶源致13死罐車爆燃事故後續:5人被採取刑

  事故現場。 新華網 資料圖

6月24日,河北省公安廳交管局、省運管局聯合召開全省“兩客一危”運輸企業負責人交通安全約談會,通報近期該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勢,和“5·23”、“5·31”兩起事故涉案企業源頭監管漏洞。

5月23日6時20分,張石高速K301+700處,淶源浮圖峪五號隧道石家莊方向距出口30米洞內,發生車輛爆炸燃燒事故,死亡13人,重傷3人。同時,部分民房不同程度受損,17名村民、1名救援人員受輕微傷。

通報稱,“5·23”事故發生後,河北省公安廳成立了由保定市公安局、淶源縣公安局刑偵、法制、交警等部門組成的專案組,對內蒙古阿拉善盟弘鼎運輸有限責任公司及氯酸鈉生產企業內蒙古蘭太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進行全面調查,詢問了弘鼎公司和蘭太公司法人代表、管理人員、監控人員等相關人員;查閱了弘鼎公司相關資質、證照、管理制度、培訓資料和所屬司機及車輛的資質、年審資料;調取了車輛行駛軌跡。

專案組根據調查情況,綜合分析認爲:“5·23”事故是一起由於內蒙古弘鼎運輸公司未落實主體責任,對駕駛員、押運員安全教育、培訓、監管不到位,致使運輸氯酸鈉過程中發生爆炸的重大事故,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犯罪和危險物品肇事犯罪。

5月25日,淶源縣公安局對“5·23”重大責任事故案進行立案偵查,對張某軍等5名企業安全管理責任人以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犯罪,採取了刑事強制措施。

5月31日1時20分許,在京港澳高速公路清苑段石家莊方向147KM+222M處,一輛河北籍拉運煤炭的貨車與一輛遼寧籍接駁大型客車發生碰撞事故,事故已造成6人死亡,17人受傷。

“5·31”事故發生後,河北省公安廳交管局成立專案組開展了事故責任深度調查。透過調查,發現瀋陽北方客運公司在日常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突出問題。

目前,此案正在調查處理當中,將按照公安部對重大事故深入調查追責的要求,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刑事責任。

通報指出,以上事故的發生,充分暴露出企業經營者安全意識淡薄,內部管理不規範、不到位,車輛動態監控制度、車輛技術狀況定期維護制度形同虛設,車輛長期承包經營,對車輛只收費不管理,車輛、駕駛人自由安排,駕駛人錄入不把關、安全教育制度不落實、安全意識淡薄等重大交通安全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