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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購租並舉住房消費新,鄭州發佈住房租賃新政

中新網鄭州8月14日電 (記者 趙暉)作爲被列爲全國首批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試點城市之一,8月14日,鄭州市印發《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試點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方案》旨在打破目前房地產市場“重售輕租”,租售比失衡的住房消費現狀,以建立購租並舉的住房制度爲主要方向,降低房地產的投資屬性,增強住房的居住屬性,引導居民轉變住房消費觀念,積極培育住房租賃專業化企業及住房租賃新業態、新模式,有效增加租賃市場供應,促進住房租賃市場持續健康發展。

鄭州發佈住房租賃新政 培育購租並舉住房消費新

資料圖:一處在建的樓盤。中新社記者 呂明 攝

鄭州是中部地區重要的人口淨流入城市。統計數據顯示,截至2016年底,鄭州中心城區常住人口達到600萬人以上,其中流動人口超過300萬人。特別是隨着近年鄭州市的快速發展,這一人口基數仍在持續上升,住房租賃需求在不斷增加。但目前鄭州市房地產市場“重售輕租”,租售比失衡,住房租賃市場供應主體發育不充分,加快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有助於改善住房供應結構,形成購租並舉、一二三級市場協同發展的良好格局。

《方案》共包括17項工作任務,其主要內容爲培育四個市場主體、拓寬六種供應渠道、搭建一個房屋租賃資訊服務管理平臺、制定並完善鼓勵住房租賃消費相關政策以及租賃市場管理配套政策等。

培育四個主體,即發揮國有租賃企業的引領和帶動作用,在現有國有平臺中選取1-2家公司,增加住房租賃業務;培育和發展專業化的住房租賃企業;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開展住房租賃業務,實現開發與租賃一體化;吸引個人將閒置住房委託國有或社會住房租賃企業出租,提高住房使用效率和收益。

拓寬六種渠道,即國有土地新建,採取出讓租賃住房建設專用土地和部分新建商品房小區配建相結合的方式增加新建租賃住房供應;集體土地新建,探索利用集體建設用地新建租賃住房;利用自有土地建設,允許企業和自然人改變自有土地性質,自建或與房地產開發企業合作建設租賃住房;擴大公租房新建規模;整合安置房資源,鼓勵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的房屋直接打造爲青年公寓、短租公寓、養老公寓等特色租賃小區;允許改建,允許將商業用房等按規定改建爲租賃住房,允許將現有住房按照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改造後用於出租。

搭建一個平臺,即建立房屋租賃網上備案系統,搭建房屋租賃資訊服務管理平臺,透過該平臺,實現房屋租賃資訊發佈、房源資訊覈驗、租賃價格參考、租賃雙方信用查詢、房屋租賃網上備案等功能,提高租賃管理和服務水平。

《方案》還特別指出,對進行房屋租賃備案的承租方,允許其在居住地落戶,享有基本公共就業服務、基本公共衛生和計劃生育服務、住房公積金服務、承租人子女義務教育相對就近入學等國家規定的基本公共服務。

同時,《方案》中還包括支援租賃住房消費的稅收和金融政策、提高公租房建設管理水平、深化住房租賃聯合管理機制和住房租賃網格化管理機制、完善住房租賃市場管理配套政策體系等內容。

根據《方案》安排,2020年前,國有租賃平臺企業持有的住房租賃房源要佔全市增量的20%;國有土地新建租賃住房要達到3.8萬套;集體土地新建租賃住房達到5000套;利用自有土地新建租賃住房達到5000套;新增公租房實物配租30000戶;新建特色租賃小區住房達到5000套。(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