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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親攜子裸聊是道德的淪喪

爲求刺激母親攜子裸聊父親攜兒子索萬元精神損失費:近日有媒體報道稱,北京一年青母親因不安於平淡的柴米油鹽生活愛上了網絡中的網友,更爲求刺激與網友大玩裸聊,甚至不避嫌的讓正在寫作業的7歲兒子也參加裸聊。之後被丈夫得知後,惱羞成怒,代表兒子一紙訴狀將妻子告上法庭,向妻子索賠1萬元精神損失費。

母親攜子裸聊是道德的淪喪

小梅是北京市房山區人,上學時學習成績不夠理想。初中畢業後不久,年僅16歲的小梅就開始和一名大自己9歲的男子談起了戀愛。相處兩年後,二人還未婚生育了一個兒子,取名叫小方。小方的到來給小梅二人的生活增添了不少歡樂,雖然經濟上不是非常富裕,但一家三口日子過得還算其樂融融。在兒子小方四歲時,同居了六年的二人領取了結婚證。

然而,婚後生活並沒能永久地延續兩人的激情,日子很快歸於平淡。年齡尚小的小梅漸漸不滿足於柴米油鹽的平淡生活,總想尋找新的刺激。2010年,小梅迷上了網絡聊天,從網上認識了新朋友的同時,享受着新朋友帶來的各種刺激,其中一名叫做小劉的男網友,比小梅大兩歲,倆人在網絡上聊得十分投機,甚至有一種相見恨晚的感覺。

漸漸地,小梅和小劉已經不滿足於簡單的網聊,而是改成更爲大膽刺激的裸聊,甚至還從網絡發展到現實生活中的接觸。

2010年的一天,小梅又一次在網上與小劉視頻裸聊。當時小梅七歲的兒子正在家寫作業,身爲母親的小梅不但不避諱,還故意讓兒子來到裸聊房間參與這場激情裸聊。

小梅的丈夫一次無意中得知了小梅的行爲,對此感到十分的羞恥和憤怒。作爲兒子的法定代理人,他代替孩子一紙訴狀將小梅和小劉告上了房山法院。法院經審理認爲,二人的裸聊行爲對小方的人格尊嚴權構成了嚴重損害,判決二人給付小方精神損害賠償金一萬元。判決生效後,小梅和小劉一直沒有支付賠償金,目前該案已經進入強制執行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