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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人每月150元,廣東高溫津貼6月開發

進入夏季,廣東又將迎來高溫季節。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出提醒:用人單位6-10月需按月發放高溫津貼,標準爲每人每月150元,如需按天數折算的,則每人每天6 .9元。省人社廳還特別強調,清涼飲料不能抵高溫津貼。

廣東高溫津貼6月開發 每人每月150元

《南方都市報》報道,人社廳表示,在6月至10月期間,勞動者從事露天崗位工作及用人單位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作業場所溫度降至33℃以下的(不含33℃),用人單位應按月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廣東高溫津貼標準爲每人每月150元;如需按天數折算的,則按每人每天6.9元計算。

省人社廳強調,高溫天氣期間,用人單位應當向從事露天工作和室內高溫工作的勞動者免費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清涼飲料。但需要注意的是,提供的清涼飲料不能抵高溫津貼。此外,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及最低工資標準不包含高溫津貼且用人單位不得因發放高溫津貼而降低勞動者工資。

省人社廳表示,用人單位在高溫天氣期間,應當合理安排勞動者工作時間,減輕工作強度,採取有效措施保障勞動者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同時應按照國家規定和勞動合同約定,按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工資,不得因高溫天氣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而扣除或者降低勞動者工資。若有用人單位拒不發放高溫津貼的,勞動者可向用工所在地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主管部門投訴,由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主管部門責令用人單位限期改正,給予補發,逾期未改正的,將處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對高溫津貼發放雙方存在勞動爭議的,勞動者也可以透過爭議處理程序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