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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係錯雜逾萬人參與,廣西一號傳銷案

“廣西一號傳銷大案”日前一審在南寧市進行。這一系列案包括3個案件,有超過100名被告人。因案情複雜、涉及人數多,一審開庭審理長達11天。直接參加庭審押解、保障的法警、公安達200餘人,辯護律師近百人。

廣西南寧市西鄉塘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副庭長朱樑雄介紹,這些被告人的年齡主要集中在30歲至40歲,其中最小的26歲,最大的69歲,各被告人均屬於同一“純資本運作”傳銷體系,整個傳銷體系成員人數衆多,涉及多個省份,涉案金額過億。

廣西一號傳銷案 關係錯雜逾萬人參與

各被告人均有一定文化程度,最高的達到研究生學歷。朱樑雄介紹,參與到其中的人員保守估計超過1萬人,案件審理過程中,發現層級關係交叉,網絡層級超過40級,梳理案件的關係層級“金字塔”形示意圖長度就超過10米。

廣西一號傳銷案 關係錯雜逾萬人參與 第2張

被告人明某告訴記者,來廣西從事傳銷之前自己開出租車。一位親戚打電話邀請她來廣西做邊貿生意,一心想發財的明某輕信了親戚的話來到這裏。“剛來的時候對傳銷有牴觸情緒,可是透過六七天的接觸,交往的人多了思想也慢慢起了變化,到最後還是陷進去了。”

申購“份額”作爲入門費

調查民警和法院辦案人員向記者介紹了傳銷組織的“純資本運作”模式。

一是加入。參加“純資本運作”的人員必須交錢申購“份額”,作爲加入傳銷的入門費。

廣西一號傳銷案 關係錯雜逾萬人參與 第3張

二是管理。傳銷組織採用“五級三晉制”對參加者進行管理。

廣西一號傳銷案 關係錯雜逾萬人參與 第4張

三是收入。參加者透過發展下線人員並瓜分。

“新參加者”申購款作爲所謂“工資”,其中老總級別人員的工資包括“稅金”(即用部分申購款作爲經理開銷後剩餘的款項由老總級別人員瓜分,該組織對外謊稱向國家交稅)和“提成”,其中“提成”標準是下線人員每申購1份份額,上線老總即獲得500元提成。

記者瞭解到,傳銷體系利用部分參加者的銀行帳戶作爲收取申購款和發放“工資”的公共賬號。老總級別人員經覈查申購人員名單及排線排位圖表後,根據組織體系工資發放規則計算後,透過網上銀行發放本體系內人員的工資。

廣西一號傳銷案 關係錯雜逾萬人參與 第5張

專家:法律體系有待改進

一個原本不難看穿的騙局,一種人人曉之的犯罪行爲,何以屢禁不止、參與者趨之若鶩?辦案人員說,“純資本運作”模式具有一定的隱蔽性、迷惑性,它往往打着中央政策利好的旗號吸引投資。

廣西一號傳銷案 關係錯雜逾萬人參與 第6張

有專家認爲,當前打擊傳銷法律體系仍有待改進。現行傳銷立案追訴標準爲活動人員在30人以上且層級在3級以上,受訪者認爲這一標準過高。組織領導傳銷罪一般判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可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情節嚴重”條款又缺少具體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