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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稱這是明星不能下車,趙麗穎遇檢不下車

趙麗穎遇檢不下車,1月4日趙麗穎飛往上海拍戲,往嘉興郊區趕路的她,剛離開上海高速出口,座駕就被抽到臨檢,警察要求全體車上人員配合檢查,但趙麗穎的助理卻擋在前面說這是明星,不能下車。

對於明星來說,在這種意外場合現身可能會造成不必要的麻煩,比如被圍觀拍照或者遇上私生飯之類的,於是趙麗穎方堅持不肯下車,司機和助理則下車與警察溝通。

衆多警務人員圍在車旁,僵持許久,警察最後決定放寬一馬,拿着個人身份證仔細覈對,對着戴口罩的趙麗穎辨認許久。臨檢區的警察負責人對趙麗穎不肯下車表現不爽,指示說什麼明星不明星的,誰知道她是誰!以後再碰到明星必須下車檢查,下不爲例!

趙麗穎遇檢不下車 助理稱這是明星不能下車

張馨予遭警方點名 盤點遭警察點名批評的明星

近日,張馨予曬出一張跨欄街拍照卻沒想到遭到警方點名批評,處50元罰款。其實娛樂圈遭到警察點名批評的明星遠不止張馨予,此前,王珞丹、王凱、馮紹峯都曾遭到警察點名批評,一起來看看吧!

近日,張馨予在微博曬出幾張街拍,雖然不確定拍攝地是否在上海,但卻被投入交通違法整治的上海公安點了名。公安部門表示:行人跨越道路隔離設施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3條、第89條的規定,處50元罰款。建議公衆人物以身作則,遵守法律法規。

雖然有人評論說:這麼漂亮爲什麼要處罰,但法律看的是公平,不是顏值!

3月22日上午,王珞丹曬出一組自己一身潮裝在街頭才滑板的照片,照片中她笑容滿面,滑板滑起來似乎走路帶風,還稱自己要開開心心去上班,誰知天津交警卻轉發王珞丹這條微博,稱她的行爲已經違反了交通法規,要處以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

趙麗穎遇檢不下車 助理稱這是明星不能下車 第2張

王珞丹發佈的照片裏,她穿着黑風衣,戴着小黑帽,斜跨着小包,再加上在街頭踩着滑板的樣子,潮範兒十足。但微博發佈不久,交通安全蜀黍的官微就轉發她的發文,並稱:《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四條第一款規定: 行人不得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不久後,天津交警官微也發文稱:行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

2月19日上午,王凱用手機發出了這樣一條微博:都說像是開車時的自拍,並沒有啊喂!珍愛生命,開車勿玩手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