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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嚴查斑馬線不讓行人,司機注意了

司機注意了 成都嚴查斑馬線不讓行人

從昨日起,成都市交警開始對機動車行經無交通信號燈人行道未避讓行人進行整治,發現一起查處一起。

現場整治

受罰司機說沒看到標識

昨日下午3點左右,在永陵路撫琴北巷路口。一位姓譚的女士要過人行道時,一輛車牌號爲川AIZ**的小型客車,在經過人行道時,看見行人路過不僅沒有讓行,反而按響喇叭催促。

成都交警二分局民警呂宏偉告訴記者,此處人行道雖然無交通信號燈,但是在臨近人行道處有兩道菱形標識,旨在提醒司機朋友,前方要減速行駛、避讓行人。當被交警擋下來後,來自宜賓的黎司機說,由於車上載着病人去醫院,所以開車有點快。“以後一定注意,再也不違法了。”

黎司機接受了罰款50元、扣除3分的處罰。

案件通報

斑馬線上刮撞行人被罰

除了現場整治,交警還通報了一起案件:5月26日11時30分,鬆某駕駛車牌號爲川A8HV**的小型客車,沿蜀興西街由西向東行駛至蜀興西街9號時,與沿人行橫道橫過道路的行人楊某某刮撞,致楊某某受傷,車輛受損。

當事人鬆某違反《道法》第四十七條第一款,應承擔事故全部責任,被處罰50元、記3分。當事人楊某某無責任。

交警提醒:

機動車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人行道時,遇行人橫過人行道,應當減速行駛、避讓行人。違反規定的將記3分,罰款50元。

機動車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應當避讓。違反規定的將記3分,罰款200元。

成都晚報記者 李晨 攝影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