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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多名年輕女子騙到僻靜處舔,男子謊稱招聘腳模

1米75的身高,剃個“鍋蓋頭”,戴一副精緻的眼鏡;自稱創業男兼攝影師,準備開家網店,替自己的靚鞋找腳模……在這個貌似正當的理由欺騙下,他得以脫下年輕女性的鞋子、襪子,撫摸對方的赤足之後,居然還抱起來親吻、伸舌頭舔。

男子謊稱招聘腳模 把多名年輕女子騙到僻靜處舔

這名男子的怪異行爲隨着一條“江北腳模騙局”的微博不斷擴散。南京化工園公安分局捕捉到了這一異常現象,透過多種綜合偵查手段鎖定了嫌疑人林某。警方查實了林某犯下的多起騷擾、猥褻案件,然而多數女性或許是因爲顧忌名聲,並不願意站出來指認這名“腳模色狼”。

22歲女生的怪異遭遇

陌生男子稱聘“腳模”

在僻靜處親、舔女生腳

將自己的遭遇發到網上的受害人是剛剛大學畢業的22歲女孩小星。7月31日,小星向紫牛新聞記者介紹事發當天的情況。

6月19日下午1點多,小星前往大廠揚子二村走親戚,剛進小區時,迎面碰到一個騎電動車的陌生青年男子。“他戴着一副眼鏡,穿着也還周正,面相看起來挺老實。”小星說,男子攔下她後作了自我介紹:今年剛大學畢業,準備自己創業,開一個網上鞋店,現在正在尋找腳模,爲自己的寶貝拍照。

“報酬是一天100塊錢,會有專車接送,父母如果不放心可以全程陪同拍攝。”小星說,該男子向她保證,主要看看她的腳是否符合要求,入選後可以享受的待遇。處於就業迷茫期的小星聽到介紹後,確實有些心動,她對手模、腳模的新型職業略有了解。緊接着男子煞有介事的一番專業說辭,終於讓小星相信了。

按男子的要求,小星在他拿出的一個本子上寫下了姓名、電話、身高和腳碼。“瞥一下,前幾頁密密麻麻寫着許多女孩子的姓名和聯繫方式。”

按照男子的要求,小星要露出雙腳讓他看。小星想,腳也不算隱私部位,看一下拍一下也很正常。男子提出小區里人來人往,不利於取景,建議到居民樓樓梯間。兩人來到樓道拐角處,小星在第四級臺階上坐下,男子站在拐角的平臺處,幫小星脫下鞋襪。

一開始,該男子仔細觀察小星的雙腳;緊接着開始用手撫摸她的腳部。小星感到一絲異樣,心裏害怕,趕緊謊稱自己有事要走。突然間,該男子將小星的左腳抱住,頭部前傾,在她腳上又親又吻。男子突如其來的變態之舉,讓小星蒙了,隨後她本能地縮腳向男子臉部踹了過去,同時大聲怒斥:“你要幹嘛?”看着小星憤怒的樣子,該男子似乎心有不甘,但很快,他轉身跑下樓,騎上電動車逃離了現場。

事後,小星想不能讓這“色狼”繼續作惡,就在網上發了提醒。“因爲沒造成具體傷害,就沒想報警。”小星說。

並非孤案

一個多月來,類似事情接二連三發生

小星的微博提醒引起了南京化工園公安分局的注意並介入調查。7月31日,警方接受紫牛新聞記者採訪時表示,他們聯繫小星詢問後發現,小星的遭遇與今年6月9日的另一個警情非常相似。6月9日,他們接到轄區一位劉姓女子報警,稱自己13歲的女兒小蕊在小區裏碰到一個奇怪男子,自稱網店店主,想找腳模替自己的鞋子做代言。平常父母多有安全教育,警惕的小蕊拒絕了男子,並回家將此事告訴了媽媽。劉女士隨即報案。

此後的7月8日,一名18歲的女孩瞞着父母偷偷報了警;7月12日,13歲女孩小美在老師的幫助下報警……

多起報案的案情和小星的遭遇如出一轍,且多名受害人描述的嫌疑人相貌幾近相同:身高1米75左右,戴眼鏡,騎電動車,留鍋蓋頭。

又是他,“二進宮”男子又犯事

11歲女孩遇險 案件升級爲刑事案件

民警決定串併案調查

南京化工園公安分局刑警大隊魏捷教導員告訴紫牛新聞記者,由於該男子僅僅是摸腳、親腳,從立案標準來說,難以將其上升至刑罰的高度。“但從排除安全隱患穩定社會的角度來說,儘快鎖定並找到嫌疑人,施以警告等懲戒,警方責無旁貸。”

就在警方成立專案組展開調查之時,出現了“升級版”案情。7月17日晚上10點多,在揚子某生活區,11歲的小女孩小麗下樓到便利店買東西時,被某網店店主帶至附近樓道里,該男子在脫去她的鞋襪後,扒掉了小麗的褲子。幸好,孩子驚恐的尖叫聲讓其落荒而逃。此時的案件性質,不再是涉嫌猥褻,而是涉嫌強姦未遂。辦案民警趙平告訴記者,此案中11歲小女孩受到的驚嚇非常大,以至於在做筆錄時,她無法接受男性民警的靠近。從受害人的描述來看,應該是前述同一人所爲,案件性質已從治安案件轉化爲刑事案件。

鎖定嫌疑人

民警發現竟是“老熟人”

警方梳理近5年內被抓獲且有猥褻前科的人員,結合受害人的外形描述、現場監控辨認,最終在多種手段的配合下,警方鎖定了一個“老熟人”林某。

林某,南京人,1995年出生。魏捷介紹,林某之前被警方處理過兩次,都是因爲猥褻女性。2014年,他尾隨一名單身女子至偏僻處後,從背後出手,襲胸強吻,反被該女子暴打了一頓,後被警方抓獲判刑。2015年下半年,他出獄後再次對女性進行猥褻,今年5月份剛剛出獄。

7月20日上午,警方在大廠一小區林某父母的住宅裏將其抓獲。在林某的手機裏,警方發現了許多不良電影和圖片。

一個難點

不少受害人不願報案

據介紹,民警抓捕林某時,他淡定地說,“我又沒犯事,你們幹嘛又來抓我?”並自稱,他在牢裏努力學法,自己的所作所爲並沒有犯法。確實,與林某早前直接偷襲並猥褻受害女性的簡單粗暴作案手法相比,現在的林某“學乖”了。但林某忘記了,警方掌握着確鑿的證據——“7.17案件”成爲林某徹底崩潰的“最後一根稻草”。

警方從林某住處繳獲了小星所稱的記事本,上面被撕掉了一頁,但仍然記錄了數十名女性的資訊。除了上述警方接報的案子外,大多數女性並沒有報警。甚至當警方聯繫這些女性時,她們要麼選擇迴避,要麼稱擔心影響聲譽,不便到專案組做材料。

“現在接報的案件,因爲證據確鑿,且有受害人指證,林某都承認了。但我們可以確定還有一些受害人沒有報案。”趙平告訴紫牛新聞記者,不少受害女孩及其父母都不願意報案,可能是覺得難以啓齒。犯案多,報案少,這讓警方也很頭疼。

自我坦白

像天熱要喝冰水難自控

曾參與過抓捕林某的魏捷教導員稱,林某從看到單身漂亮的女性直接撲上去侵犯,升級到細緻籌劃,藉助網店銷售、產品推廣之類的套話,聽起來很能哄騙住人。

問起林某爲何要猥褻、侵犯女性?他表示:“我也意識到這個行爲不對,但就是控制不住自己。這成了一種渴望,類似於天熱了想喝冰水,那個勁上來,你就得釋放,你就得喝,你必須得過過癮。而且,有的時候吧,喝一杯還不夠,得喝兩杯,甚至三杯。”

目前,林某因涉嫌犯罪已被警方刑拘,相關的調查仍在繼續之中。

專家分析

戀足癖是種精神疾病

但觸犯刑法罪責難免

中大醫院心理精神科主任袁勇貴教授告訴記者,從林某的行爲來看,類似於戀足癖,這屬於性指向障礙,是一種變異的性心理。要改變這種障礙,一是林某得深刻認識到這種危害,並決心改變;二是透過心理疏導,由專家對其進行對症治療,一般來說應該會改觀或者治癒。

江蘇東恆律師事務所陳令霞律師表示,本案中,林某若是以刺激或滿足某種心理爲目的,採取暴力、脅迫或其他方法實施的行爲,則涉嫌構成強制猥褻婦女罪;若是以追求精神刺激爲目的,用下流動作或淫穢語言調戲婦女的,則涉嫌構成強制侮辱婦女罪。如果上述行爲情節較輕不構成犯罪,可能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依法應受到治安行政處罰。至於他扒掉未成年女孩的褲子,已觸犯刑法,要由公安機關偵查定性,由司法部門按定性罪名懲處。(所涉人物除民警外均爲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