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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調整住房公積金辦理政策

本報訊 (記者丁園)8月28日,太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出通知,對職工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關係辦理相關住房公積金業務政策作出新的調整,新政從9月1日起正式實施。

太原調整住房公積金辦理政策

根據規定,繳存職工與單位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關係,住房公積金帳戶由原單位申請辦理封存;繳存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者符合住房消費相關政策時可以申請提取;繳存職工在太原市行政區域內重新就業,需由原單位申請辦理住房公積金帳戶同城轉移;繳存職工在太原市行政區域以外重新就業,需由本人向新單位繳存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帳戶異地轉移接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