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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自首獲輕判,開車吵架撞人妻子欲"頂包"

原標題:開車吵架撞人妻子欲“頂包”男子因自首賠償死者家屬獲輕判

開車吵架撞人妻子欲"頂包" 男子因自首獲輕判

杜某因駕車過程中與妻子吵架,而不慎將路人張先生撞死。事發後,妻子曾向交警說是自己開的車,意圖爲丈夫“頂包”。而杜某於事發後的第三天還是選擇了自首。昨天上午,石景山法院開庭審理這起案件,杜某稱事發當天是帶着妻兒去拍全家福,而妻子之所以“頂包”可能是因爲擔心他的身體在監獄裏吃不消。最終杜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

開車吵架撞死路人

54歲的杜某,從1980年起,便多次觸犯刑法,曾因搶劫罪、私藏槍支罪、敲詐勒索罪分別被法院處以刑罰。出獄後,杜某在某拆遷公司任總經理助理。

檢方指控稱,今年5月8日晚上7時許,杜某駕駛一輛黑色寶馬牌轎車,由西向東行駛至石景山區潭峪路高壓電線杆對面時,由於杜某本人駕駛不當,造成車輛撞倒路過此地的被害人張某,致其當場死亡。

“當天我開車帶着媳婦,接上兒子打算去照相館拍一張全家福。”昨天上午,杜某在石景山法院出庭受審時,講述了事發經過。杜某稱,行車途中,他和妻子因孩子戶口的問題發生爭執,“我回頭和她吵架,沒注意前面,結果車輛是失控撞上了路邊的電線杆。”杜某說自己下車檢視時,才發現自己不光撞倒了電線杆,還撞了一名路人。

妻子“頂包”不追責

“當時他就躺在地上,我趕緊讓妻子報警,並讓她叫了救護車”。叮囑完妻子後,杜某駕車帶着兒子離開了現場。救護車趕到後經檢查,傷者已經死亡。而杜某的妻子則對隨後趕到的交警謊稱是自己開車撞的人。

昨天在法庭上,杜某說之所以離開現場,是爲了先將車上5歲的兒子送走。記者瞭解到,杜某離開現場後,先是叫來單位的司機將兒子送到丈母孃家中,當其再次返回現場時,發現現場已被清理完畢。5月10日上午,杜某自首。

經交管部門認定,杜某負本次事故全部責任,行人張某無責任。此外,警方還發現,杜某所駕車輛懸掛的號牌爲假號牌。

法庭上法官詢問杜某爲何事發後妻子會爲他“頂包”,杜某表示:“我身體不好,有高血壓、糖尿病,她可能怕我真進去的話吃不消。”記者瞭解到,雖然杜某的妻子存在“頂包”行爲,由於情節較輕微,因此沒有被追究法律責任。

自首積極賠償獲輕判

石景山檢察院認爲,杜某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發生重大事故,致人死亡,且負事故全部責任,應當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中,杜某對檢方指控的罪行和罪名均不持異議。記者同時瞭解到,案發後,杜某向受害人的家屬支付了85萬元的賠償款,並取得了被害人家屬諒解。“再多的錢也換不回人命,我已經意識到了錯誤,我身體也不是特別好,希望能夠得到從輕處罰。”在庭審最後,杜某說。

檢察機關認爲,杜某使用虛假號牌,且在發生交通事故後,爲逃避追究責任離開現場,屬於交通肇事逃逸,應在3年以上至7年以下有期徒刑範圍內量刑。但因其有自首行爲,可以從輕處罰。

石景山法院認爲,杜某的行爲構成交通肇事逃逸,且使用虛假牌照,應當酌情從重處罰,但考慮到杜某有自首行爲,能如實供述犯罪事實,且積極賠償被害人並取得諒解,故對其減輕處罰,一審判處杜某有期徒刑兩年。

宣判後,杜某對法庭認定的肇事逃逸情節表示了異議,但並未表示是否上訴。

北京晨報記者 何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