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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省推動醫療救助與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制度

人民網哈爾濱6月29日電(方圓)近日,黑龍江省民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衛生計生委、保監會、扶貧辦等部門聯合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醫療救助與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有效銜接的通知》(黑民規〔2017〕7號)。

黑龍江省推動醫療救助與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制度

檔案的出臺以減輕困難羣衆醫療負擔爲核心原則,着力破解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因病棄醫等民生難題,從省級層面統籌規範,進一步加強了醫療救助與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制度在“保障對象、支付政策、經辦服務、監督管理”四方面的有效銜接,全面提高兩項制度的綜合保障效益,同時實現了“降低大病保險起付線、提高困難羣衆救助比例和封頂線、擴大醫療救助對象範圍”三項新突破。

降低大病保險起付線,大病保險起付線比普通患者降低50%,確保困難羣衆進入大病保險支付範圍,報銷比例在原基礎上增加5個百分點。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向重點救助對象(城低保對象和特困供養對象)、低收入救助對象傾斜,將對困難羣衆的傾斜照顧措施納入大病保險實施方案,透過招投標等方式,與承辦機構簽訂合,確保部署實施。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執行脫貧攻堅期的大病保險傾斜政策。

同時,提高困難羣衆在合規範圍內的救助比例和封頂線,對患有重特大疾病的救助對象在縣域內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合規住院醫療費用,對經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各類補充保險等報銷後個人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在年度救助限額內對特困供養人員按100%、城鄉低保對象按不低於70%,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在內的其他救助對象按不低於50%的救助比例給予救助。同時,明確規定單病種年度最高救助限額不低於3萬元,這也是黑龍江省首次從省級層面明確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封頂線。

此外,還擴大醫療救助對象範圍,將醫療救助對象範圍由特困人員、低保對象、低收入重度殘疾人擴大到“因病致貧”貧困家庭和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實現“因病致貧”困難家庭醫療救助全覆蓋,補齊了醫療救助範圍短板。

據悉,檔案在制度層面進一步強化了醫療救助與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的四個銜接:

一是加強保障對象銜接。全面落實資助困難羣衆參保政策,確保其納入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保險範圍。對於特困供養人員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部分給予100%全額資助;對於城鄉低保對象、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部分給予60%的定額資助。

二是加強支付政策銜接。落實大病保險傾斜性支付政策,城鄉大病保險向重點救助對象、低收入救助對象傾斜;對患重特大疾病的救助對象在縣域內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合規住醫療費用,經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各類補充保險報銷後個人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均計入救助基數,給予醫療救助。

三是加強經辦服務銜接。按照精準測算、無縫對接的工作原則和“保險在先、救助在後”的結算程序,在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其他補充保險報銷完成之後實施醫療救助,並準確覈定結算基數,按規定結算相關費用,避免重複報銷、超費用報銷。依託定點醫療機構服務視窗,實現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一站式”即時同步結算服務,即定點醫療機構先行墊付醫療費用,再由各相關部門按規定與定點醫療機構結算,應由困難羣衆個人支付的醫療費用,由本人在出院時與定點醫療機構結算。實現資源協調、資訊共享、結算同步。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建立市級和省級行政區域內困難羣衆按規定分級轉診和異地就醫先診療後付費的結算機制,爲困難羣衆跨地域看病就醫費用結算提供便利。

四是加強監督管理銜接。醫療救助定點醫療機構原則上爲醫保部門確定的定點醫療機構,實行協議管理;省內醫療救助定點醫院名單每年由各級民政部門統一向社會發布;強化服務執行監管,做好醫療服務行爲的質量監督和規範管理,防控不合理醫療行爲和費用。同時要建立健全醫療救助績效評價機制,推動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的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