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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已撥付13。25億,中央再撥10。1億元救災資金

新華社北京8月1日電(記者劉紅霞)記者1日從財政部瞭解到,繼先期撥付農業生產救災及特大防汛抗旱補助資金13.25億元后,中央財政日前再次撥付10.1億元用於救災。

中央再撥10.1億元救災資金 前期已撥付13.25億

今年6月以來,我國南北方洪澇和旱災頻繁發生,部分地區災情嚴重。爲支援各地做好防汛抗旱和農業生產救災工作,中央財政已經撥付13.25億元。據悉,此次撥付的10.1億元中,特大防汛抗旱支出佔6.1億元,農業生產救災支出佔4億元。

財政部表示,將繼續會同有關部門密切關注災情變化,進一步加強對地方救災工作的跟蹤指導,並視災情發展情況,及時安排撥付救災資金,全力支援做好各項救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