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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打賞主播七萬,主播要求分手,男子疑被騙報警


         一東北小夥子向南京六合警方報案稱自己和一位女主播“談了一年戀愛”,最終打賞主播7萬被棄,對方卻要分手,認爲自己被騙了?警方表示直播平臺未違反相關法律法規,他透過充值、刷禮物的方式與主播互動,屬於合法消費行爲。
一年打賞主播七萬,主播要求分手,男子疑被騙報警
        據瞭解,該小夥子於一年前在某直播平臺認識了一位女主播,被這位女主播深深的吸引了,爲了引起妹紙的關注,他經常打賞這位主播,久而久之,於某的付出終於得到了主播的芳心,兩人的互動越來越頻繁,私下裏互加了微信。經常聊天、問候,漸漸地發展成了“男女朋友關係”。網絡上相處一段時間後,於某出手更是闊綽,到了特殊節日還會透過微信直接給女主播送錢。在近一年時間裏,於某花費7萬元。但最近該女主播認爲兩人相隔較遠,雙方不可能在一起,便提出了分手。        網絡直播平臺良莠不齊,應注意甄別,不要沉迷於虛擬的網絡世界,充值打賞要有度。網上有人說,這種事就像周瑜打黃蓋,一個願打一個願挨,大家都是成年人,要有判別的能力。也有網友說,憑什麼一年給主播打賞七萬主播就要嫁給你,有的人車子房子都送了還沒撈到人呢?所以,不管是在虛擬的網絡世界,還是在社會中,我們都需要有一顆冷靜的心去辨別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