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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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鼓勵激勵破解爲官不爲問題

《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提出:“幹部是黨的寶貴財富,必須既嚴格教育、嚴格管理、嚴格監督,又在政治上、思想上、工作上、生活上真誠關愛,鼓勵幹部幹事創業、大膽作爲。”這就是說,對幹部既要監督約束,也要鼓勵激勵。重視鼓勵激勵,有助於激發廣大幹部幹事創業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有效破解“爲官不爲”問題。

以鼓勵激勵破解爲官不爲問題

對幹部的激勵不應只是個別的、偶然的行爲,而應是全面的、經常的行爲,要形成系統、管用的激勵機制。經過長期的探索和實踐,我們黨的激勵機制已基本形成,主要方式有三。一是目標激勵。即把黨和政府工作的大目標分解爲若干具體的小目標,分解到每個部門、每個幹部身上,透過考覈確認目標實現程度,進行相應的獎懲。絕大多數幹部都有實現自身價值的強烈願望,這正與目標激勵相契合,所以會彰顯巨大的激勵作用。二是信任激勵。三是晉升激勵。除了這三種主要激勵方式,還有薪酬激勵,根據國家經濟發展情況及時給幹部漲工資;榮譽激勵,對工作成績突出的幹部及時進行表揚或授予榮譽稱號;培訓激勵,透過組織培訓使幹部對前途充滿信心、對工作充滿熱情等等。

激勵是一種方法,更是一門藝術。要在實踐中有效發揮激勵的作用,應把握好以下原則:目標性原則,始終着眼於實現黨和國家的工作大目標,抓住大目標,激勵纔不會走偏;合理性原則,激勵措施要公開、公平、公正,同時也要量力而行;實效性原則,善於把握激勵的時機,做到“雪中送炭”,避免“雨後送傘”;按需激勵原則,認真分析研究幹部的實際需求,努力做到因人而異、因事而異,爭取最佳激勵效果;激勵與懲治相結合原則,做到獎懲分明。在監督約束工作做到位的情況下,進一步做好鼓勵激勵工作,就能使幹部想幹事、不出事。

(摘自4月20日《人民日報》7版《對幹部要約束也要激勵》,作者:邵景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