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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被判償還大媽17萬,25歲男子同居50歲大媽

25歲男子同居50歲大媽,大媽僞裝妙齡女子色誘小夥。報道稱,一名年僅25歲的男子在網上結識了一個女子,對方稱自己是20來歲,兩人網上聊得很是投機,見面後進而同居。讓崔某沒有想到的是,這位自稱少女的女子竟是50歲大媽,崔某欲分手,而這時大媽卻向他索要17萬分手費。竟然可以僞裝成一個20歲的美女和一個25歲小夥一起談戀愛,這位大媽的化妝技術真是高超。

25歲男子同居50歲大媽 男子被判償還大媽17萬

隨着現在網絡越來越發達,就很多人開始在網上結交朋友後發展成戀情。但是網戀有風險,談情需謹慎,自己的網戀對象不僅是一個50歲的大媽,對方還要獅子大開口要分手費,這位男子經歷的簡直就是赤裸裸的教訓。在網絡上認識人,因爲只能在網絡上交流實在是很難知曉對方的真實背景,這樣就會很容易受到欺騙,所以大家在網絡上交友一定要小心,避免上當受騙。

25歲男子同居50歲大媽 男子被判償還大媽17萬 第2張

據25歲男子崔某描述,在網上結識50歲大媽時,兩人確實很來電,第一次見到楊女士時,對方化了妝,加上保養得還算可以,因此崔某沒未覺得有什麼不妥。兩人關係迅速升溫,發展成爲同居關係。但與楊女士相處久了,崔某發現楊女士肌膚並不是如20多歲少女般嫩滑,究其真相後才驚訝的發現謊稱20多歲少女的楊女士其實是50歲大媽。

大媽要17萬分手費

同居生活中,他對楊女士的真實年齡產生了懷疑,發現楊女士真實年齡五十歲並非二十多歲,且連名字都是假的。小崔提出分手,但楊女士表示分手可以,但要支付分手費。無奈之下,他按照楊女士的要求向其哥哥楊先生打了借條。這就是楊女士口中的17萬“分手費”。

但原告楊先生講的故事卻是另有版本。楊先生稱,小崔系其妹妹楊女士的朋友,因經營需要,透過其妹妹介紹,他借給小崔17萬元,借款到期後,小崔卻以各種理由推託,拒不還款。庭上,小崔承認借條系自己所寫,但稱根本不認識楊先生,更沒有向楊先生借款17萬元,借條是按照楊女士的要求寫的,自己也沒有多問什麼。

男子被判償還大媽17萬

楊女士出庭爲楊先生作證時異常激動,多次欲毆打小崔,稱小崔所說一派胡言,毀壞了自己的名聲。楊女士稱自己與小崔只是關係不錯的朋友,但不是男女朋友。當時,小崔因爲在某一酒店經營酒水,才提出借款。楊女士領着小崔到哥哥家拿了錢,並當場打了借條。

經審查,法院認爲小崔向楊先生借款17萬元,並有借條對借款事實予以確認。至於小崔提出借條系應楊女士要求所寫,其並未向楊先生借款17萬元的抗辯意見,小崔對其主張未提供有力證據予以證明,其抗辯意見無法推翻其向楊先生出具借條的事實。最終,判決小崔償還楊先生借款17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