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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量刑真的重了嗎?,徐玉玉案被告上訴

徐玉玉案件被告因爲量刑過重提出上訴是真的嗎?提起徐玉玉,不少網友都會覺得痛心和憤恨吧,因爲一場電信詐騙,這個正在花季的姑娘被騙光了學費,最後因爲傷心過度死亡。而就在前幾天,該案的幾名被告竟然提出上訴,表示量刑太重了,那麼這樣的量刑真的會重嗎?

徐玉玉案被告上訴 這樣的量刑真的重了嗎?

徐玉玉

徐玉玉電信詐騙案件回顧

徐玉玉是誰:女,山東臨沂羅莊區高都街道中坦社區人。

徐玉玉死亡時間:2016年8月21日

徐玉玉死亡原因:因被詐騙電話騙走上大學的費用9900元,傷心欲絕,鬱結於心,最終導致心臟驟停,雖經醫院全力搶救,但仍不幸離世。

人物經歷

徐玉玉

2016年,以568分的成績被南京郵電大學錄取。

徐玉玉案被告上訴 這樣的量刑真的重了嗎? 第2張

錄取通知書

2016年8月21日,因被詐騙電話騙走上大學的費用9900元,傷心欲絕,鬱結於心,最終導致心臟驟停,雖經醫院全力搶救,但仍不幸離世。

家庭情況

徐玉玉生前身體健康,並無重大疾病,其家庭貧困,全家人只靠父親在外打工掙錢。交學費的這9900元,也是一家人省吃儉用大半年才湊出來的。

人物事件

被騙經過

手機上的號碼,就是當時騙子用的號碼。

2016年高考,徐玉玉以568分的成績被南京郵電大學錄取。19日下午4點30分左右,她接到了一通陌生電話,對方聲稱有一筆2600元助學金要發放給她。在這通陌生電話之前,徐玉玉曾接到過教育部門發放助學金的通知。“18日,女兒接到了教育部門的電話,讓她辦理了助學金的相關手續,說錢過幾天就能發下來。”徐玉玉的母親李自雲告訴記者,由於前一天接到的教育部門電話是真的,所以當時他們並沒有懷疑這個電話的真僞。

徐玉玉案被告上訴 這樣的量刑真的重了嗎? 第3張

銀行監控

按照對方要求,徐玉玉將準備交學費的9900元打入了騙子提供的賬號……發現被騙後,徐玉玉萬分難過,當晚就和家人去派出所報了案。在回家的路上,徐玉玉突然暈厥,不省人事,雖經醫院全力搶救,但仍沒能挽回她18歲的生命。

警方調查

2016年8月23日,臨沂公安部門已成立專案組,全力偵破此案。市民也紛紛表示,希望警方儘快破案,告慰女孩在天之靈。

據警方介紹,徐玉玉報案當天,警方就已立案,並進行了彙報,局領導高度重視,要求全力偵破此案,並立刻成立了專案組,刑警大隊也參與其中。

案件結果

近日,山東臨沂準大學生徐玉玉遭受電信詐騙後死亡一事受到廣泛關注。8月26日下午,公安部發布A級通緝令,公開通緝此案3名在逃犯罪嫌疑人。

徐玉玉案被告上訴 這樣的量刑真的重了嗎? 第4張

犯罪嫌疑人陳文輝

公安部刑偵局官微顯示,8月19日,犯罪嫌疑人陳文輝等人冒充教育局幹部,以發放助學金的名義騙取山東省臨沂市羣衆徐玉玉9900元。現犯罪嫌疑人陳福地、鄭金鋒、黃進春已被抓獲,犯罪嫌疑人陳文輝、熊超、鄭賢聰三人在逃。現公安部發布A級通緝令緝拿此三人。

公安部表示,各地公安機關接此通緝令後,立即部署查緝工作,發現犯罪嫌疑人即予拘留,並速告公安部刑偵局。

公安部對發現線索的舉報人、協助緝捕有功的單位或個人,每抓獲一名犯罪嫌疑人將給予人民幣五萬元獎勵。

8月26日晚上8點,福建省公安機關經縝密偵查,組織警力抓獲公安部A級通緝令通緝的山東徐玉玉案犯罪嫌疑人熊超。

8月28日,山東臨沂徐玉玉電信詐騙案的頭號犯罪嫌疑人陳文輝落網 。A級通緝令最後一名嫌疑人鄭賢聰投案自首,全部涉案嫌疑人悉數到案 。

8月19日,犯罪嫌疑人陳文輝等人冒充教育局幹部,以發放助學金的名義騙取山東省臨沂市羣衆徐某9900元。現犯罪嫌疑人陳福地、鄭金鋒、黃進春已被抓獲,犯罪嫌疑人陳文輝、熊超、鄭賢聰三人在逃。現公安部發布A級通緝令緝拿此三人。

徐玉玉案被告上訴 這樣的量刑真的重了嗎? 第5張

徐玉玉案宣判

7月31日是“徐玉玉被電信詐騙致死案”一審上訴期限最後一天,記者今天從山東省臨沂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一審7名被告人中有3人提出上訴,分別是第一被告人陳文輝、第三被告人黃進春和第五被告人陳寶生。7月19日上午,山東省臨沂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被告人陳文輝、鄭金鋒、黃進春、熊超、陳寶生、鄭賢聰、陳福地詐騙、侵犯公民個人資訊案一審公開宣判。

宣判結果

“徐玉玉被電信詐騙案”一審宣判 主犯陳文輝被判無期

2017年7月19日上午,山東省臨沂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被告人陳文輝、鄭金鋒、黃進春、熊超、陳寶生、鄭賢聰、陳福地詐騙、侵犯公民個人資訊案一審公開宣判。

徐玉玉案被告上訴 這樣的量刑真的重了嗎? 第6張

庭審現場

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陳文輝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鄭金鋒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六十萬元;

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黃進春有期徒刑十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四十萬元;

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熊超有期徒刑八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

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陳寶生有期徒刑七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十五萬元;

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鄭賢聰有期徒刑六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

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陳福地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責令各被告人向被害人退賠詐騙款項。

山東省臨沂市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陳文輝犯詐騙罪、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被告人鄭金鋒、黃進春、熊超、陳寶生、鄭賢聰、陳福地犯詐騙罪,向臨沂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2017年4月20日,臨沂市中級人民法院受理此案,並依法組成合議庭,於6月27日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