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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部頻頻"脫軌",指揮長錯誤"指揮"

“我有40年工齡,沒想到天都要亮了,反而‘尿了炕’,丟人呀!”近日,貴州省大方縣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鍾惠民在退休之前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他的主要問題在於中央八項規定出臺後仍然不收斂不收手,頂風違紀組織公款旅遊、公款吃喝,違規發放津補貼——

指揮長錯誤"指揮" 項目部頻頻"脫軌"

鄉鎮黨委書記、縣國土局局長……鍾惠民當過多個黨政重要部門一把手,43歲升任大方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其工作能力得到肯定。

2009年9月,鍾惠民兼任大方縣鐵路高速公路機場建設指揮部指揮長。要想富,先修路,大方縣委縣政府將這個富民強縣的重要工作交給鍾惠民,本是想發揮他的才幹推進各項工作。沒想到,他卻錯誤“指揮”,導致項目部頻頻“脫軌”,自己也栽倒在這個崗位上。

參觀考察,全程都是旅遊點

2013年9月25日,鍾惠民主持召開指揮長會議,決定利用國慶假期,組織指揮部全體徵地拆遷工作人員沿杭瑞高速公路往杭州方向進行參觀考察。

節假日“加班”考察,令人敬佩。細看考察行程,卻讓人震驚。

參觀考察人員,除指揮部幹部職工外,居然還有部分家屬;參觀考察地點,安徽黃山、南京中山陵、杭州西湖、上海東方明珠塔,全是景點;參觀考察費用,食宿費、包車費、機票費共計13.75萬元,後又兩次召開會議,發放考察補助9.3萬元。此次參觀考察共花費公款23萬餘元,相關費用全部在高速公路項目中報銷。

“拓展訓練”,卻是公款遊玩

中央八項規定出臺後,鍾惠民仍然不收斂不收手。主持工程建設期間,他多次主持召開指揮長會議,決定開展野外拓展訓練,費用從相關鐵路、高速公路的徵地拆遷工作經費中列支。

2013年7月,指揮部組織幹部職工及家屬露營,採購物資及文工隊演出生活花費公款5138.9元,經鍾惠民簽字予以報銷;2014年6月,指揮部組織幹部職工及家屬到六圭河露營,花費公款5037.1元,經鍾惠民簽字予以報銷;2015年5月,指揮部組織幹部職工及家屬露營,花費公款6689.5元,其中包括麻將機租賃費1000元,經鍾惠民簽字予以報銷……

經查實,從2013年7月到2015年6月期間,指揮部組織幹部職工及家屬先後11次在大方縣境內的六圭河、雨衝等地以“拓展訓練”爲名,進行露營、遊玩等活動,共計花費公款6.3萬餘元。

濫發補貼,巧立名目花樣

中央八項規定出臺後,貴州省、畢節市相繼出臺了細化規定,明文要求不能違規發放津補貼。然而鍾惠民繼續以工作獎勵性補貼、慰問金、維護拆遷補助、炮損處理資金、中秋節生活補助等種種名義,分31次違規發放各類津補貼共計66.8萬餘元。

而事實上,在中央八項規定出臺之前,鍾惠民就曾多次授意違規發放津補貼。中央八項規定出臺後,他認爲不過是一陣風,仍然頂風違紀,我行我素,最終被羣衆舉報。

接到羣衆舉報後,畢節市紀委派出人員進行調查。在調查覈實鍾惠民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相關問題的同時,還發現其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線索。

“違反中央八項規定,公款國內旅遊、公款吃喝、違規發放津補貼,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旅遊等活動安排……”鍾惠民身爲黨員領導幹部、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紀律意識淡薄,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其行爲已構成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涉嫌犯罪問題和線索已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中央八項規定出臺4年多來,全國狠剎‘四風’成效明顯,但仍有部分黨員幹部對黨紀黨規置若罔聞、心存僥倖。殊不知,越往後執紀越嚴,頂風違紀必受嚴懲。”畢節市紀委相關負責同志表示。(本報通訊員 謝中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