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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目標推進司法體制改革

五大目標推進司法體制改革

湖區法院執行兌現案款。

五大目標推進司法體制改革 第2張

湖區法院執行兌現案款現場。

今年1月17日上午,“湖區人民法院法院集中執行季攻勢”專項活動執行兌現大會,對53件執行案件兌現執行款,兌現總金額爲2100萬元。

現場兌現案件,既有金融證券糾紛的執行案件,也有涉建築工程施工、農民工工資、醫療糾紛、民間借貸等類型的執行案件。其中,執行兌現案款480萬元涉及農民工工資等多起案件,有的農民工討薪長達6、7年之久未果,到法院從申請執行到執行完結不到一月,均予以最大程度的兌現執行案款。

據瞭解,在司法體制改革中,湖區人民法院建立了“民生案件快速執行通道”,對涉及人身損害賠償、醫患糾紛、勞動報酬等案件做到“三快”即“快立”、“快審”、“快執”。

自2013年成立以來,湖區人民法院共計受理各類涉民生案件333件,總計涉案金額6003萬元,執行結案327件,執行兌現5996萬元,執行到位率達99%,結案率98%。

湖區人民法院院長徐濤告訴記者,把民生案件放在舉足輕重的位置,就是切實踐行了司法爲民,就是司法體制改革的重要一步。

■ 立足實際

打造新城區服務型法院

湖區有着新城區、中心區、視窗區、生態區的基本區情,大城市、大農村是客觀發展現狀。同時,還承載着“疏老城、建新城”戰略目標,以及包括大數據、大金融在內的一大批省市重點項目。

基於與傳統主城區明顯不同的“城區+郊區+農村”的區情特點,湖區法院管轄案件呈現了“不同經濟社會體類型的新舊矛盾糾紛交織高發”的客觀現象。爲此,湖區法院決定以司改爲契機,着力打造“服務法治、保障發展、引領創新”的新城區服務型法院。

據瞭解,湖區人民法院在開展司法體制改革試點工作進程中,全力推進以審判爲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堅持審判監督權、審判管理權和司法行政管理同步改革,逐步去行政化,實行扁平化管理,實現下放審判權力、明確司法責任的改革要求,還權於法官。

以司法改革爲契機,以司法需求爲導向,從小事、急事抓起。一是加快審判大樓建設工作,儘快解決異地辦案現狀,縮小當事人訴訟半徑;二是整合團隊力量,加快訴訟服務、司法行政事務、審判管理事務三大中心建設,開展集中送達、研究生實習助理、審判軟件升級等工作,提升司法效率,緩解人案矛盾,基本滿足人民羣衆司法需求;三是自覺迴應社會經濟發展大局,探索新城區專業化人民法庭設定機制,綜合佈局轄區法庭,提升司法服務水平。

■ 向機制要效率

審判工作提質高效

據瞭解,自2015年起開展司法體制改革試點工作以來,湖區人民法院迎難而上,立足實際、勇於探索、銳意改革,短短不到兩年的時間,人均收案超300件,2017年上半年,人均收、結案居全市第一。

此次司法改革旨在建立員額法官制度和落實司法責任制,改變法院行政化管理模式,提高司法效率,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司法需求。

湖區人民法院在首批遴選27名員額法官的基礎上,組建5個新型審判執行團隊和1個司法行政團隊,藉此徹底打破原有庭室架構、人員安排,減少審批層級,實行扁平化管理,21個辦案組全部投入審判一線。二是實行人員分類管理改革。將全院幹警按照一系列公開遴選程序,劃分爲員額法官、審判輔助人員、司法行政人員三類,實行不同的管理制度。

據瞭解,湖區人員編制普遍緊張,法院亦由於人員編制數量和人員結構的不合理,導致所有辦案組均沒有法官助理,員額法官基本處於滿負荷運轉狀態,工作壓力劇增,人案矛盾極爲突出。爲化解這一矛盾,法院一方面結合區情,按照區委向虹翔書記要求,大膽去庭室架構,探索扁平化管理,行政服務與審管服務並駕齊驅,以機制換編制。另一方面狠抓辦案,領導帶頭辦案,保障基本完成審判任務。2016年,該院辦結案件數超過300件的員額法官8人,佔比近30%,其中熊德敏法官全年辦結民商事案件380件,爲全院結案數排名第一名。

湖區人民法院監管團隊工作人員蘇飛告訴記者,2017年上半年,五名入額院領導收案316件,已辦結261件,其中徐濤院長收案43件,已辦結42件。

■ 明確權責清單

激發法官辦案活力

徐濤表示,權力下放帶來的就是——高效。

爲此,湖區人民法院制定權責清單。明確院領導、審判團隊、員額法官權責內容。取消案件審批。將原先由院長、庭長行使的案件審批、人員管理、文書籤發等各項權限下放給員額法官。

同時,改革審委會執行機制,成立法官聯席會議,建立審判責任制和錯案追究制,強化對法官審判權力的監督制約和責任追究。四是將獎懲與審判質效掛鉤,落實全省法院“以案定補”的改革思路和舉措,激發法官辦案活力。

另外,湖區人民法院以執行指揮中心爲依託,創新執行措施,努力破解執行難題。依法將被執行人錄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資訊庫,充分發揮執行指揮中心對被執行人的懲戒、威懾功能;充分發揮司法查控系統功能,提高案件執結率。司法查控系統啓用後,該院執行案件的查控率爲100%,大大提高執行案件的結案率及標點到位率。

截至今年6月26日,共錄入失信被執行人1268人(次)901案,其中有45案被執行人主動履行。據統計,該院執行案件呈井噴式增長,2013年剛劃轉時案件不到200件,2014年就激增到600多件,2015年案件數量1400件。2016年案件1580件,2017年上半年,執行案件已達1500餘件,案件急劇增加,但每年的執行兌現金額均排在全省前列,其中2015年執行兌現5.1億元(含保全到位),2016年兌現3.78億元,2017年上半年已執行兌現1.25億元。

■ 一年打基礎

五年走前列

據瞭解,湖區人民法院成立於2013年,是貴州省最年輕的基層人民法院。由於各種原因,湖區法院目前存在案多人少、異地辦公的嚴重困擾。

徐濤告訴表示,改革迎難而上,立足實際、勇於探索。

湖區作爲貴陽市中心城區,自2015年以來,圍繞貴陽市實施“六大工程”全面打造貴陽發展升級版的總目標,強力推進貴州金融城建設。湖區人民法院將順應歷史潮流,藉助司法改革契機,銳意進取,大膽作爲,申請創建綠色金融法庭並獲得批准,綠色金融法庭的建立,目前尚屬全國首創。

接下來,湖區人民法院將立足轄區發展規劃,積極創建生態旅遊法庭、金華鎮(華潤集團)產業園區法庭。

徐濤表示,爲了推進司法體制改革,湖區人民法院把今年作爲基礎年,確定了五年的奮鬥目標:“一年打基礎、二年翻身仗、三年正規化、四年創一流、五年走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