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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晦向家人說,傳銷受害者講述18天"智鬥"經歷

遭10人圍住恐嚇威脅裝笨逃過拉新人環節與家人聯繫隱晦說出困境

傳銷受害者講述18天"智鬥"經歷:隱晦向家人說

傳銷受害者講述18天“智鬥”經歷

編者的話

一直以來,相關部門打擊傳銷違法犯罪行爲的力度未減,但總有一些不法分子罔顧法律頂風作案,以致因被騙入傳銷組織而發生傷亡的事件時有發生。近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教育部、公安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聯合下發《關於開展以“招聘、介紹工作”爲名從事傳銷活動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決定開展爲期三個月的傳銷活動專項整治行動。

整治傳銷活動,既需要重拳打擊,也需要讓廣大羣衆進一步瞭解傳銷危害,認清傳銷本質。從今日起,《法制日報》視點版推出“受害者揭傳銷組織惡行”系列報道,透過傳銷受害者講述誤入傳銷組織的各種經歷,揭披傳銷活動違法行徑,提升羣衆防騙意識。敬請關注。

【背景】根據受害人小趙提供的線索,經過20多天走訪摸排,6月22日,湖北省荊州市公安局沙市分局中山路派出所與分局經偵大隊、巡警大隊聯合行動打掉了一個傳銷組織,抓獲了12名犯罪嫌疑人,解救被困人員6名。

講述人:傳銷受害人小趙

我是河南省三門峽市人,在陝西省咸陽市務工。

我今年31歲,到了談婚論嫁的年齡。日常工作比較忙,我就在一家婚戀網站上註冊了賬號,並交納會費成爲會員,希望能透過這種方式找到合適的結婚對象。

4月13日,一個叫“陳夢婷”的女性在這家婚戀網上加我爲好友。我當時看了下她的資料,她是陝西商洛人,離我工作的地方不遠,就透過了申請。

在網上聊了之後,我感覺兩人年齡、經歷差不多,就互換微信號,跟她成了好友。

透過“陳夢婷”發來的微信語音消息,我也能聽出她的口音是陝西南部地區人。

這樣聊了大半個月之後,我們雙方都表現出互有好感,就開始安排見面。

4月25日,“陳夢婷”告訴我,她在湖北省荊州市,邀請我到荊州見面。我跟家裏父母及部分親戚說了之後,就決定前往荊州。

4月28日,我從陝西咸陽出發,29日晚上7點左右到了荊州長途汽車客運站。

下了汽車後,我跟“陳夢婷”聯繫,她要我打出租車到荊州美佳華購物中心。

見面互相介紹認識後,“陳夢婷”說先一起吃飯。我們就在美佳華附近吃了飯。之後,她還說要買水果、安排住的地方。

從買水果開始,“陳夢婷”就帶着我開始繞路,把我繞暈了。我當時有點疑心,但也沒有辦法,只好跟着她走。

買完水果,“陳夢婷”把我帶到一個沒有名字、沒有物業的老舊小區,上了9樓。

9樓是頂樓,進去時經過了3道鐵閘門。進門之後,我注意到這是一間兩室一廳的出租屋。“陳夢婷”把我交給了一名男子。

這名男子將我推進其中一間臥室,裏面有4名男子在玩紙牌。

看到我進去,這4名男子一起喊,讓我坐下來。我不會打牌,就沒參與。

趁機會,我觀察了一下屋子,發現臥室門上糊着報紙、門框有縫的地方還塞上了泡沫。

越看越感覺不對勁兒,我起身想走。

一看我想走,打牌的4名男子就站起來把我圍住,其中一名長得很胖的男子還一把將臥室門用力關上。

好漢不吃眼前虧,我就乖乖坐下了。

等了沒多久,又來了一名男子,他自稱是“何主任”,把另外一間臥室的5名男子叫過來,一共10個人到我所在的房間。

“爲了你和你家人的生命和財產安全,將你的隨身物品交出來。”“何主任”對我說。

他們要我交出銀行卡、手機、錢包等隨身物品,把我的腰帶也抽走了。他們還裝模作樣地找來紙和筆,將我的東西分類列好清單,給我講了一大堆道理。

晚上10點多鐘,他們就安排我睡在牆角,有人挨在我旁邊睡。

第二天起,他們就開始逼迫我說出銀行卡密碼,要我籤個合同,投資一個什麼公司的股份。

到這時,我就完全看清楚了,這些人就是幹傳銷的。

我一開始不樂意,就說投幾千元。他們不同意。

我當時還注意到,他們中有些人臉上、身上有傷疤,八成是被打過的。(據辦案民警透露,犯罪嫌疑人何某某等12人落網後交代,他們搜走被害人手機、看守被害人不讓其離開,並透過口頭恐嚇侮辱、體罰、以水潑臉的方式限制被害人人身自由,逼迫被害人購買莫須有的產品——記者注)

沒辦法,我就把銀行卡密碼和支付寶密碼告訴了他們。他們到外邊找人在POS機上套現,一共轉走了我8.4萬餘元。

再後來,他們還要我“背課”,要求一字不落地背,意思是我以後還要靠這個去拉新人進來。

我一想,我肯定不能這麼幹,要是也像他們一樣再去騙人,不就是犯罪了嗎?

我就裝“笨”,裝記不住。他們也拿我沒啥辦法。

不過,他們一刻也沒放鬆對我的監視。我上廁所、睡覺、洗漱都有人監視、看守,打電話都要開擴音器。

這期間,我給父親打了個電話,當時開着擴音器,我讓我爸把我在荊州的事兒跟我表哥說一下。

因爲我爸知道我還沒離開荊州,感覺有點異樣;我表哥是幹刑警的,我爸聽我說要找他,就知道情況不妙了。

這些控制我的人,感覺我也沒啥利用價值了,也可能意識到留我太久對他們是個定時炸彈,後來就同意我走。

在進入窩點第18天時,我第二次見到“陳夢婷”,她與團伙裏其他人一起“說服”我,要我出去後,不要把8萬多塊錢的事兒告訴家裏人。

我當時就跟他們講,我不會告訴家裏人。他們就放我出來了,還安排人送我到火車站,幫我買了火車票。

我上了火車,但是沒有回陝西,到了下一站就下車折返回荊州。

到荊州後,我就跑到離傳銷窩點最近的中山路派出所報案。做了筆錄後,民警帶我指認現場。

民警告訴我,他們不能打草驚蛇,要深挖,抓組織者,讓我耐心等待。

此後,民警還跟我聯繫,請我辨認主要犯罪嫌疑人。我也予以協助。

今年7月初,我得到消息,知道民警把曾經禍害我的傳銷窩點一網打盡了,很開心。

如今,我回到了陝西咸陽,找了份快遞員的工作,希望透過自己的雙手掙錢來還借的債,他們轉走的8萬多元錢裏,有些是向朋友借的。

現在工作雖然很辛苦,但我心裏很踏實。

本報記者 劉志月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