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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依法拆除,男子斥巨資將垃圾場變足球場

13日,記者實地探訪並獨家採訪了城管部門。城管部門表示,該足球場沒有任何規劃審批程序,是十足的違建,並且國家住建部2016年就要求湖北省對奧山足球場疑似違法建設進行督辦整改,本次拆違行動完全依法依規。

男子斥巨資將垃圾場變足球場 城管依法拆除

違規建足球場

城管迴應:足球場是十足的違法建設

13日,記者來到武漢市二七長江大橋下奧山世紀城旁的“城市主場”足球場實地探訪,現場被拆除的隔網和燈光設備都已不見蹤影,足球場主體完好卻無人使用。

據瞭解,“城市主場”足球場位於奧山世紀城南苑V公館,緊靠二七長江大橋武昌上橋處,佔地約12000平米,共有8片場地,球場所屬地塊位於武昌城中村在青山區插花地,爲餘家頭村改造工程L5地塊,規劃用途爲城市綠化用地,球場由奧山房地產公司與社會公司代建。

《男子花千萬將垃圾場變足球場莫名被拆 城管:拆錯了》的文章最早發於6月12日的某媒體號“夢龍影像”,作者署名爲“右耳、文刀”。文章稱,因爲附近居民投訴足球場違建、燈光和噪音擾民,被武昌區城管委楊園執法中隊拆除。

文章稱,足球場距離居民區達百米,產生的噪音分貝遠小於高架橋上過往車輛聲音。該自媒體作者稱,該球場以前長期堆滿各種裝修和生活垃圾,經常被居民投訴,嚴重影響居民生活質量。

男子斥巨資將垃圾場變足球場 城管依法拆除 第2張

違規足球場

球場的建設者劉軍投資1200萬元,將這個“髒亂差”的垃圾場變成了足球場,成爲附近居民健身、娛樂的場所。負責拆除該足球場的城管楊園執法中隊中隊長也因執法不當被“撤職”。

記者從武昌區城管委瞭解到,事實並非如此。

據瞭解,按照市國土資源和規劃局的規劃,該足球場所在地用途爲城市綠化用地。

2016年3月初,城市主場(武漢)體育發展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及《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情況下,在此規劃預留綠地上修建一個臨時的足球場地,面積1.2萬平方米,並在足球場地旁修建了更衣室和休息室,佔地面積120平方米,共2層,建築面積240平方米。

而在該足球場建設之初,就被國家住建部衛星圖斑列爲疑似違法建設,要求湖北省督辦處理。也就是說,該足球場從一開始,就沒有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及《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是個徹頭徹尾的違法建設。

男子斥巨資將垃圾場變足球場 城管依法拆除 第3張

自建足球場

城市主場(武漢)體育發展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謝雄也向記者證實,這片球場確實是在未辦理任何手續的情況下於去年2月開始建設的,於去年4月開始營業。

“我們看到2014年發佈的46號檔案《關於加快發展體育產業促進體育消費的若干意見》,將廢棄閒置的綠化用地改造成便民的體育場館,在瞭解到奧山地產公司有一塊空地屬於46號檔案中的土地性質,我們就建設了該足球場。”

武昌區城管楊園執法中隊爲了阻止該違法建設,在其建設時,兩次向城市主場(武漢)體育發展有限公司下達《強制拆除決定書》,並告之其有依法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的權利。

然而,在6個月的行政訴訟期滿時,該公司也未提起行政訴訟。而該公司聲稱的將向規劃部門提出規劃許可,也未取得。

經武昌區城管委研究,決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四十條、《武漢市控制和查處違法建設辦法》第二十一條的規定,依法對該處違建實施拆除。2017年3月27日,楊園城管執法中隊對該足球場圍網及燈杆進行拆除並責令其停止營業。

男子斥巨資將垃圾場變足球場 城管依法拆除 第4張

足球場

違建足球場一個月內遭市民投訴26次

此前,有網上資訊稱,該足球場僅僅只因爲個別人的投訴而被拆除的。對此,武昌城管部門也予以了否認。

記者翻閱了相關市民投訴件,發現該足球場收到的投訴可謂五花八門:擅改綠地規劃、噪音擾民、強光污染、違建停車場牟利……僅2016年8月,就收到投訴26件,幾乎天天有人在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