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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來買單?,開共享汽車撞人致一死一傷

開共享汽車撞人致一死一傷 誰來買單?

一個駕照分被扣了12分的剛畢業大學生,借用朋友賬號租用了一輛盼達共享汽車,在高新區天暉路時代晶科名苑東門行車時發生交通事故。這輛共享汽車將位於車後的三人撞倒,其中一人當場死亡、另外一人膝蓋粉碎性骨折,目前尚在醫院就醫等待手術。

記者查詢發現,這是成都媒體報道的首起共享汽車重大交通事故。

傷者講述

站在路邊打車 三人被撞 一死一傷

前日,成都商報記者在成都市第一人民醫院見到兩名事故當事人。受傷的黃丹躺在病牀上,膝蓋青腫(上圖)。另一名當事人聶駿講述了事發經過。

4月25日晚9點左右,聶駿站在時代晶科名苑東門口,準備打車送黃丹、黃曉琴離開。天下着雨,三人站在非機動車道等車。離黃曉琴約10米開外,停着一輛共享汽車,共享汽車副駕駛位下來了一個人。“突然,我感覺一股推力推着我們往後走,我摔在路邊。”聶駿說,回過神一看,這輛共享汽車把站在中間的黃丹推到了路對面,車撞到路邊保護樹木的鋼架,才停了下來。離車最近的黃曉琴倒在車子地下,不幸當場死亡。

前日上午,成都商報記者前往事故現場檢視,小區對面的鋼架已被撞彎,樹上還插有許多碎玻璃,地下依然可以看到血跡和死者的頭髮。

肇事司機

駕照12分已被扣完 系借朋友賬號租車

前日,成都商報記者聯繫上了肇事司機張鵬。張鵬目前人在內江,他透過微信向記者回憶了事發經過。張鵬表示,當時,雨下得很大,他開着自動擋的盼達共享汽車,將朋友送到時代晶科名苑,停在路邊踩着剎車輸入導航。輸完導航位置後,他掛檔前行,發現車卻在往後倒。他趕緊踩了一腳剎車,但是車沒有停下來。他瞬間慌了。

“踩了一腳,車沒有減速,也沒有加速,馬上就慌了,怕自己踩錯了,趕緊把右腳懸空,拉手剎制動,想盡一切辦法把車停下來。但車停不下來,直到撞到鋼架才停下來。”張鵬說,當時雨下得很大,他沒有發現車後邊有人,直至車停下來後,才發現撞死了人。“我感覺車有故障,要不拉手剎制動怎麼停不下來?”張鵬說。目前,事故還在調查中,這輛共享汽車具體的車況如何,還需要等待車檢報告。

事故發生後,救護車和交警趕到現場,交警檢查司機駕駛證發現,肇事司機張鵬駕照的12分已全部扣完。“一個駕照被扣完12分的司機,是怎麼租到共享汽車的?”死者家屬魏偉質疑。

張鵬說,他今年22歲,剛大學畢業,是高中畢業時考的駕照,平時開車機會比較少。當晚吃完飯送朋友回家,他打電話給另一個朋友幫忙租車。 “賬號是他的,他租好車定好位置我去取車,我們甚至不需要見面。”張鵬說,這是他第一次駕駛共享汽車。

租車平臺

未裝攝像頭和記錄儀 只要有賬號任何人都能開

成都商報瞭解到,肇事車輛屬於共享汽車運營商“盼達用車”。“盼達用車”是迄今爲止進駐成都的六大共享汽車運營商之一。“盼達用車”總部位於重慶,於去年8月31日正式在成都上線運營。“盼達用車”APP的用戶協議顯示,用戶需要對所上傳資料真實性負責,在提交申請時需要具備我國下發的有效駕照,並保證駕照有效、沒有被吊銷、沒收、失效或者以其他形式作廢,具有6個月以上實際駕齡;如果用戶的駕照被吊銷、沒收、失效或者其狀態發生變化,用戶必須立即通知“盼達用車”,該用戶將不被允許預定或者使用任何“盼達用車”車輛。

截至發稿時,肇事司機所使用的租車賬號依然可以正常使用。死者家屬魏偉質疑,這意味着“盼達公司”並不對APP帳戶與實際駕駛人是否一致進行審覈。“如果我有盼達的賬號,我家孩子都可以開這個車。”面對魏偉的質疑,“盼達用車”成都負責人謝安南表示,“盼達用車”對用戶資訊予以審覈,要求駕駛人具有6個月以上駕齡,但旗下車輛沒有安裝攝像頭和行車記錄儀,“確實不管是誰,只要有你的賬號,任何一個人都可以開這個車,包括未成年人。”

租車平臺

等法院判決 該賠多少就賠多少

事故發生後,張鵬父母曾經前來看望黃丹,表示家境困難無力賠付。

魏偉多次聯繫和前往公司尋找“盼達用車”成都負責人。“對方或避而不見,或者對抗處理,他們甚至沒有來探望一下死者和傷者家屬,表達一下自己的態度。”魏偉說。

前日,魏偉當着成都商報記者的面再次撥打了“盼達用車”成都負責人謝安南的電話。“我們把事情跟重慶領導彙報了,領導的意思是等法院判決,判我們賠500萬元就賠500萬,判賠100萬元就賠100萬。有問題可以聯繫我,我再跟領導彙報對接。”謝安南說。隨後,成都商報記者表明身份進行採訪,謝安南說需請示領導後回覆。

律師說法

■四層法律關係需理清

目前,交警部門正在對此事進行調查。四川卓安律師事務所律師蔣健分析,此案件法律關係較爲複雜,要分爲四個層次來分析。

第一,共享汽車公司與駕駛人形成的是暫時汽車租用關係,首先要覈實汽車是否具有質量問題,如果交通事故由汽車質量所導致的,要由汽車所有人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如果車輛本身沒有質量問題,共享汽車公司還要對駕駛人有沒有駕駛資格予以審覈,如果沒有盡到資格審覈責任,也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三,如果以上兩個問題都不存在,交通事故是由於駕駛人違法、飲酒、毒駕等原因造成,要由駕駛人一方承擔,看保險公司是否理賠。

最後,交通事故如果造成重大傷亡,而駕駛人又沒有相應的賠付能力,從公平角度出發,法院應該會判共享汽車公司承擔墊付責任,再由共享汽車向駕駛人進行追償。

■出借帳戶 朋友或擔責

“從此案來看,司機稱借用的是朋友的帳戶,說明共享汽車公司沒有盡到審查義務,應該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北京藍鵬(成都)律師事務所陳小虎認爲,與共享汽車形成租賃關係的實際是肇事司機的朋友,這位朋友應該知曉對方是否具備駕駛資格,如果該朋友沒有盡到相應的審慎責任也要承擔相應的責任。其次,還要看共享汽車的用戶協議中是否約定所租賃汽車只能由本人使用,如果有此項約定,就按前述承擔責任;如果沒有,則共享汽車應承擔其相應的責任。成都商報記者 鍾美蘭 攝影報道

成都共享汽車資格審覈:

有的建議本人使用 但不強制

目前,成都共有6家共享汽車運營商,除了盼達用車,還有蘇打出行、左中右微公交、EVCARD、Car2Share和gofun出行,記者對三家調查發現,共享汽車運營商對駕駛員資格審覈參差不齊。

EVCARD:

用戶協議建議本人使用

EVCARD去年9月22日正式登陸成都,記者查詢EVCARD的官網和APP用戶協議發現,只規定年齡、需要持有駕駛執照且具有一年以上實際駕駛經驗,如果會員的駕照在任何時間被吊銷、沒收、失效或者其狀態發生變化,會員必須立即通知EVCARD。“用戶協議的確沒明確必須本人使用,但我們建議本人使用,因爲一旦發生違章、交通事故,都由會員自己承擔。”EVCARD客服說。

左中右微公交:

當面租車審覈資格

左中右微公交因APP尚在調試階段,目前該平臺在成都僅限於當面租車。“由於是當面交易,站點專員會對駕駛員資格進行審覈。”左中右微公交成都分公司綜合管理部經理李成義說,審覈除了覈對是否過期,還會在交管部門的網站上查詢駕照是否過期、是否失效,“一旦發現失效或者註銷,肯定不會租車給客戶。”李成義說,即便是當面租車,用戶將車租給別人使用的現象無法避免,這些都在合同中予以明確約定,一旦出借給他人使用出現交通事故或者違法,其後果都由租車人自己承擔。

蘇打出行:

ID僅限本人使用

蘇打出行用戶協議明確,蘇打出行的用戶ID僅限於本人使用,不得轉借、轉移、轉贈給他人,共享車輛僅限於用車訂單相對應的認證用戶使用,若非本人用車發生交通事故,保險公司不予以賠償。“我們不僅僅在合同予以約定,而且透過技術手段予規避,避免非認證用戶使用車輛。”蘇打出行運營總監袁繼伍說,蘇打出行對用戶上傳的資料審覈予以人臉識別,用戶除了提交身份證和駕駛證之外,還需要手持身份證拍照。他透露,蘇打出行對用戶的駁回率非常高,目前蘇打出行成都註冊用戶有2萬人,第一次用戶申請駁回率達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