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民生

當前位置 /首頁/今日熱點/百姓民生/列表

女童被拐走又送回 嫌疑人:本想自己養 老了有依

4月15日晚女童失蹤

女童被拐走又送回 嫌疑人:本想自己養 老了有依

有鄰居看到一男子抱着一個孩子向後山走去,家人報警

警方連夜調查,發動羣衆提供線索,並懸賞1萬元

4月20日凌晨女童被送回

神祕男將孩子送回,迅速消失

孩子頭髮被剪、換了衣服,但身體無恙

4月25日下午抓獲疑犯

根據孩子衣內的一張字條,警方將53歲的嫌疑人唐某抓獲

離開大人視線不到3分鐘,勉縣一歲的彤彤(化名)意外失蹤。事發後,曾有鄰居看到一陌生男子抱着一個孩子向後山走去。失蹤5天后,彤彤又被神祕男子送回家。又過了5天,53歲的嫌疑人唐某被抓獲,勉縣“4·15”拐騙幼童案成功告破。

>>記者調查

嫌疑人住在鄰村

供述是預謀作案

勉縣公安局刑警大隊副大隊長楊曉說,今年53歲的犯罪嫌疑人唐某家住勉縣阜川鎮唐家灣村一組,事發前在阜川鎮一所學校當門衛。

“他家和受害人家相距也就800米遠,是緊緊相鄰的兩個村。”辦案民警說,據唐某交代,他很想再要一個孩子,但年紀大了,就產生了偷抱一個孩子的念頭。而在此前,彤彤母親在鎮上開了一個理髮店,唐某經常去店裏理髮,看到彤彤很可愛,便盯上了她。

案發當天,唐某在陳家灣村路邊閒逛時,發現彤彤被姐姐帶着玩耍,便一路尾隨其回家並蹲守伺機作案。當晚8時20分左右,唐某趁彤彤姐姐進廚房盛飯之機,將獨自在院子裏的彤彤抱走,並連夜帶回親戚家寄養,後迫於警方壓力,又將彤彤送回。

昨日下午,華商報記者在唐某家所在的唐家灣村看到,唐某家是一棟兩層磚瓦結構的民房,但大門緊鎖,家裏空無一人。“他平時看起來很老實,根本想不到這事是他做的。”唐某鄰居唐建章說,平時就唐某和妻子兩個人在家,28歲的兒子常年在外打工。

唐建章說,唐某前年查出糖尿病,去年住院花了幾萬元,兒子沒結婚,平時就靠他和妻子打工維持生計。

隨後,華商報記者又來到了唐某工作的學校,該學校工作人員說,丟孩子的那幾天,唐某每天都正常上班,並沒有表現出異常情況。

>>對話女童父親

女兒回家後經常哭醒

昨日下午,華商報記者再次來到彤彤家,彤彤的父親章明軍說,女兒回家後,經常晚上哭醒。

華商報:嫌疑人你認識嗎?以前有過過節嗎?

章明軍:我們是鄰村,雖然見面能認識,但並不熟悉。我和他以前連話都沒說過,哪來的過節?

華商報:女兒回家這幾天,情緒怎麼樣?

章明軍:晚上經常睡着就哭醒了,嘴裏還不停地喊着“不”。現在除了她媽誰都不讓抱,孩子還是受驚嚇了。

>>警方破案過程

對留下的字條進行筆跡鑑定 鎖定嫌疑人

勉縣公安局刑警大隊大隊長餘洪波說,接到報警後,勉縣公安局立即刑事立案,並抽調40餘名精幹警力成立了專案組,由局長黎明華和副局長鄭貴明負責全力偵破。

隨後勉縣警方發動當地幹部羣衆,以案發地爲中心,連夜向四周輻射開展地毯式查找工作;調集警力對周邊所有路線進行查控堵截;對案發現場反覆勘驗,抽調警犬,並在全漢中範圍內發佈協查通報,發動各縣區聯動協查。

“我們在附近幾個村召開了案發地幹部羣衆大會,公佈案情,發動羣衆提供線索,營造追查聲勢。”餘洪波說,4月20日凌晨0時50分左右,嫌疑人迫於警方壓力,將彤彤悄悄送回家後逃離現場。

“當孩子被送回來後,我們所有民警都非常興奮,最起碼孩子已經平安了。”餘洪波說,雖然孩子回來了,但專案組民警並沒有放鬆對嫌疑人的抓捕。當晚,他們就趕到了彤彤家,並將孩子所穿衣物全部作爲證據和線索進行了提取。就在民警整理彤彤衣物時,意外發現一張字條。

“大概意思就是說,我把娃給你送回來了,你也不說給1萬元?”民警說,此前他們在全縣張貼了懸賞通告,1萬元徵集破案線索,嫌疑人可能是看到通告後,迫於壓力將孩子送回,但又想要1萬元“辛苦費”。

然而,沒想到,這張索要獎勵的字條卻恰恰成了警方最終破案的線索。

根據嫌疑人能將孩子從容偷走,隨後又能輕鬆送回,因此警方判斷,嫌疑人應該對當地環境非常熟悉,很可能就是當地人作案。於是,民警重點對周圍村子可疑人員進行排查,以案發地爲中心,對附近5個村莊的所有重點嫌疑人的筆跡進行了蒐集,並進行鑑定。

同時,警方還調取了4月20日凌晨的一段監控視頻,裏面也出現了嫌疑人身影。最終,透過多種手段,民警確定勉縣阜川鎮唐家灣村一組村民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25日下午,53歲的嫌疑人唐某被警方抓獲。經審查訊問,唐某對拐騙彤彤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目前,唐某已被勉縣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之中。

>>對話嫌疑人

“孩子送不出去也養不住,就送回去了”

民警說,案發當晚唐某將彤彤抱走後,就逃到了後山,並徒步到了勉縣定軍山鎮,將彤彤寄養在其二姐家,隨後又輾轉到了南鄭新集,將孩子寄養在其大姐家。昨日,華商報記者見到了嫌疑人唐某,並和他進行了對話。

華商報:你將彤彤偷抱走,是爲了賣呢還是想自己養呢?

唐某:我是想自己養,我兒子今年28歲了,但不聽話,根本靠不住。我年齡也大了,就想抱一個小孩自己養,這樣以後老了有個依靠。

華商報:你家和彤彤家離那麼近,你養她人家能認不出來嗎?

唐某:(掩面而泣)一時犯渾,糊塗了。

華商報:你把孩子抱走那5天,她在哪生活呢?

唐某:我先是把孩子抱到勉縣定軍山鎮我二姐家,放了一天;又抱到南鄭新集鎮我大姐家放了四天。

華商報:你給她們是怎麼解釋孩子來歷的?

唐某:當時我姐就問了,我也實話實說了,就是偷抱人家的。我姐罵我、打我,讓我儘快把孩子還回去,我當時也哭了,就求着我姐姐說,“不管咋說,給我幫個忙。”

華商報:最後爲啥又把孩子送回去了?

唐某:一方面警方查得嚴,村裏到處是民警,孩子送不出去也養不住,而且我姐姐不停地勸說我,最後我就把孩子送回去了。

華商報:你寫那個字條要一萬元是怎麼回事?

唐某:其實不是想要錢,就是想讓家屬誤以爲孩子是我從別人那抱回來的,讓民警不要再找我了。 華商報記者 周金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