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民生

當前位置 /首頁/今日熱點/百姓民生/列表

一審獲賠13萬元,"哆啦A夢"鎮江維權

新華社南京4月26日電(記者張展鵬)因在廣場上擺放15個“哆啦A夢”模型,江蘇鎮江兩家公司侵犯了卡通形象的著作權,一審被判賠償經濟損失13萬元。

"哆啦A夢"鎮江維權 一審獲賠13萬元

記者26日從鎮江市級人民法院獲悉,擁有“哆啦A夢”衍生形象在大陸地區著作權的上海某商貿公司,起訴鎮江某資產管理公司、某商貿管理公司未經授權,於2016年1月4日至31日在共同經營管理的廣場上使用“哆啦A夢”形象,侵犯其合法權益,要求賠償經濟損失等共計55萬元。

法院審理後認爲,兩家被告侵犯了上海某商貿公司對“哆啦A夢”卡通形象所享有的展覽權和資訊網絡傳播權,應承擔停止侵權、賠償損失的民事責任。綜合考慮涉案作品類型及其獨創性和藝術價值、被告侵權行爲的性質、損害後果等相關因素,判決廣場管理方賠償包括合理費用在內的經濟損失13萬元。

辦案法官提醒,無論文學作品還是動漫美術作品,公開發行後都享有著作權,“哆啦A夢”“小黃人”等形象雖然隨處可見,並不代表大家可以隨意使用。商業經營主體在使用這些卡通形象用於商業活動之前,必須先取得著作權人的合法授權。在跟第三方簽訂合同的時候,也一定要審查對方的著作權授權證明,避免惹上不必要的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