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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幫助站

“孟某最近表現很積極,與其他服刑人員發生衝突的情形也大大減少,與幾個月前那個‘刺頭’判若兩人。”3月6日,江蘇省常州監獄的管教民警對常州市天目湖地區檢察院駐監獄檢察官申浩說道。孟某如今不僅轉了“普管級”,而且勞動、學習、生活各項指標均表現優異。其中緣由還要從一次法律幫助活動說起。

法律幫助站

去年9月底,天目湖地區檢察院的“法律幫助站”“開”進了常州監獄高牆內。孟某是諸多“諮詢者”中的一位。“申訴是否會影響減刑假釋?”孟某吞吞吐吐說出了自己的疑慮。申浩見狀,耐心向他講解政策,鼓勵他依法表達訴求。孟某這纔打消顧慮說出自己的問題。

原來,孟某因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先後減刑兩次,將於2017年6月29日釋放。當年案發後,原辦案機關扣押了他的身份證和銀行卡,一直未能返還。孟某想拿回自己的身份證和銀行卡,但又拿不定主意到底應不應該提出來,提出來怕會對自己的改造評價產生影響,不提出來又怕影響出獄後的正常生活。爲此,孟某很是焦慮。在談話過程中,申浩還了解到性格內向的孟某,因爲這件事情緒很低落,常常爲了小事與其他服刑人員發生矛盾,用他自己的話說就是“看什麼都不順眼”。

天目湖地區檢察院受理此項申訴後,從速辦理。申浩第一時間與原辦案機關所在地的檢察機關刑事執行檢察部門取得聯繫,詳細調查案情,爭取協作配合。爲了提高工作效率,申浩還趕至原辦案機關展開實地調查,原來孟某的問題是因爲相關保管人員崗位調整所造成的,解決需要一段時間。申浩一方面建議當地檢察機關的刑事執行檢察部門加大監督力度,另一方面定期透過電話聯繫跟蹤進度。去年12月4日,經過兩地司法機關不懈努力,孟某的身份證、銀行卡等順利拿了回來。

“我真不知道該怎麼感謝你,沒想到檢察官真把我的事當成大事來辦。”看到“失而復得”的財物,孟某心中的石頭落了地。“真要感謝的話,就用好好改造來表現給我們看。”申浩順勢進行思想教育,這纔有了孟某現在的良好表現。

據天目湖地區檢察院檢察長趙鑫介紹,自2014年起該院探索性地在監獄內建立集法治宣傳、政策諮詢、訴求投遞爲一體的“法律幫助站”,以“面向一批服刑人員、解決一批訴求、掌握一批獄情動態”爲目標,定期深入服刑改造一線開展特色活動。經過不斷髮展,“法律幫助站”不僅培養起了“本土”的宣教諮詢隊伍,還吸收社會工作者、律師等社會力量,構建起了融合刑事和民事訴求的全方位維權體系,在開展的32次各類法治活動中先後爲服刑人員解決各類疑難法律問題331件。

(本報記者盧志堅 通訊員董靜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