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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掛證"亂象,人社部:推動"放管服"改革

新華社記者 徐博

人社部:推動"放管服"改革 治理"掛證"亂象

針對一些擁有註冊建築師、執業藥師等資格的人將職業資格證“出租”出去牟利的現象,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相關負責人近日表示,人社部將治理“掛證”亂象作爲推動“放管服”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並督促推動有關部門加大整治力度,同時加強事中事後監管。

這位負責人說,近年來,有關部門逐步加大清理打擊“掛證”行爲的力度,“掛證”現象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但還沒有被根治。

首先,職業資格證書持有人透過證書掛靠可以牟利,企業透過證書掛靠既能滿足資質審查的需求,又可以節省人工成本。而一些中介服務機構因爲有利可圖積極牽線搭橋,助推“掛證”升溫。

第二,一些部門過高設定企業開辦、年檢時人員資格權重條件,一些不具備人員條件的企業爲取得資質尋找具有職業資格人員掛靠,成爲“掛證”的現實需求。

第三,建築、藥品零售等行業發展較快,對執業人員需求較大,尚未形成誠實守信的市場環境;管理部門之間存在資訊孤島,發現、查處證書掛靠違法行爲較爲困難。

這位負責人介紹,目前,“掛證”需求開始緩解。一方面,人社部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各類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2016年共有200多萬人取得各類職業資格證書,有效增加了人才供給總量。另一方面,有關部門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轉變政府職能,改革企業管理模式,減少了“掛證”需求。例如,住房城鄉建設部印發了《關於簡化建築業企業資質標準部分指標的通知》,淡化企業資質與人員資格之間的聯繫。除各類別最低等級資質外,取消關於建造師、持有崗位證書的現場管理人員等的指標考覈。知識產權局印發了《專利代理行業改革試點工作方案》,降低了設立專利機構和取得專利代理人資格證的條件,從根源上緩解了“掛證”需求。

這位負責人說,下一步,有關部門將加強事中事後監管,進一步明確監管責任,行業主管部門負有“掛證”監管的主體責任,要針對本行業存在的突出問題,切實履行職責,儘快研究提出根治“掛證”的方案。

同時,有關部門還將加強信用體系建設、法律法規建設,進一步降低資格資質門檻、清理取消與企業資質相關的行政許可事項,並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增加人才有效供給。

此外,要加強聯合抽查。集中查處一批、曝光一批,“掛證”嚴重的要對當事人、當事企業、違規中介、主管部門追責,讓“掛證”行爲付出代價,形成震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