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民生

當前位置 /首頁/今日熱點/百姓民生/列表

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透過中小企業促進法修訂案

中新社北京9月1日電 (記者 張蔚然 馬海燕)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1日表決透過中小企業促進法修訂案。此次修法致力於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負擔重和人才缺乏等問題,促進中小企業健康發展,明確規定國家保護中小企業及其出資人的財產權和其他合法權益。

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透過中小企業促進法修訂案

此次修法將2003年開始施行的中小企業促進法由7章擴展爲10章,由45條增加爲61條。爲加強對中小企業的保護,修訂後的法律在總則立法目的中增加規定“維護中小企業合法權益”。在權益保護章節中明確,國家保護中小企業及其出資人的財產權和其他合法權益。

融資難是制約中小企業發展的主要因素之一。修訂後的法律從推進普惠金融服務、創新金融服務和擔保方式、建立社會化的信用資訊徵集與評價體系等方面做出一系列具體規定。

融資促進方面,新法規定金融機構應當發揮服務實體經濟的功能,高效、公平地服務中小企業。國家鼓勵各類金融機構開發和提供適合中小企業特點的金融產品和服務。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對金融機構開展小型微型企業金融服務應當制定差異化監管政策,採取合理提高小型微型企業不良貸款容忍度等措施,引導金融機構增加小型微型企業融資規模和比重。

鑑於有的地區性中小銀行近年來盲目到大城市異地擴張業務,不爲當地實體經濟提供服務,新法規定,地區性中小銀行應當積極爲其所在地的小型微型企業提供金融服務,促進實體經濟發展。

修訂後的法律還明確了中小企業稅收優惠措施。明確對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型企業按照規定實行緩徵、減徵、免徵企業所得稅、增值稅等措施,簡化稅收徵管程序,減輕小型微型企業稅收負擔。

此次修法還着力解決中小企業引進人才難的問題,提出國家鼓勵科研機構、高等學校支援本單位的科技人員以兼職、掛職、參與項目合作等形式到中小企業從事產學研合作和科技成果轉化活動,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相應報酬。

新法將於明年1月1日起施行。在修訂草案審議期間,有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提出,由於條文主要內容的原則性很強,建議政府各相關部門制定和加強相應的配套措施和辦法,推動法律的貫徹實施。(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