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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他人演繹作品侵權風,"大頭兒子"玩偶惹糾紛

"大頭兒子"玩偶惹糾紛 用他人演繹作品侵權風

一提起“大頭兒子和小頭爸爸”,想必很多人的腦海中立刻會閃現出那個長着大大眼睛、留着小蓋兒頭的卡通形象。前不久,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就審結了一起杭州大頭兒子文化發展有限公司、北京時代佳麗商貿有限公司,因未經授權擅自將央視動畫有限公司擁有著作權的“大頭兒子和小頭爸爸”的卡通形象製作成玩偶,而被央視動畫以侵犯著作權爲由訴至法院一案。

最終法院認定,被告行爲已經構成對原告演繹作品著作權的侵害,故一審判決,大頭兒子公司和時代佳麗公司停止授權生產、銷售涉案侵權產品;大頭兒子公司賠償央視動畫經濟損失及合理支出共計28萬元。

原被告對卡通形象權利各執一詞

央視動畫訴稱,該公司是《大頭兒子和小頭爸爸》《新大頭兒子和小頭爸爸》動畫片的著作權人,依法享有“大頭兒子”等動畫形象著作權。經調查,大頭兒子公司未經許可,擅自大量授權他人使用該公司享有著作權的人物形象生產、銷售衍生產品,包括但不限於“大頭兒子”形象玩偶。而時代佳麗公司在其經營的“名創優品”店鋪中,銷售了兩款由大頭兒子公司擅自授權生產、銷售的“大頭兒子”形象玩偶。央視動畫認爲,大頭兒子公司和時代佳麗公司侵犯了該公司的合法權益,故將二公司訴至法院,請求判令二被告停止涉嫌侵權產品的授權生產和銷售,並立即銷燬現有涉嫌侵權產品;判令大頭兒子公司停止使用動畫片人物形象開發衍生產品的侵權行爲;判令大頭兒子公司賠償經濟損失及合理支出共計28萬元。

對此,大頭兒子公司辯稱,首先央視動畫公司應當對其依據哪個作品的著作權行使請求權予以明確。其次,該公司沒有侵犯央視動畫公司的著作權,因爲該公司使用的動畫形象是自己享有著作權的原作品,央視動畫公司據以起訴的著作權系演繹著作權,經過比對被控侵權玩偶在整體形象、身體比例、頭面部特徵、造型修飾處理手法上,均與原作品實質相同,而與央視動畫公司演繹作品的獨創性毫不相同。故不同意央視動畫公司的訴訟請求。

而時代佳麗公司則辯稱,該公司經合法註冊成立,店鋪銷售的產品是正規渠道採購,不是該公司設計生產,沒有侵權的主觀故意。在收到傳票後,該公司已經將涉案產品下架,停止銷售。

涉案作品的權利歸屬究竟在哪兒?

本案的焦點之一,是涉案作品的權利歸屬。

法院經審理調查認爲,在本案中,劉澤岱用鉛筆勾畫創作了“大頭兒子”“小頭爸爸”“圍裙媽媽”3個人物形象正面圖,該作品系黑白鉛筆畫;央視動畫公司主張權利的作品是在劉澤岱創作的人物概念設計圖基礎上,進行的進一步的設計和再創作,最終制作形成了符合動畫片標準造型的3個人物設計圖以及之後的轉面圖、比例圖等,故劉澤岱創作的作品與央視動畫公司主張權利的作品存在明顯差異。由此,之前浙江法院的終審判決確認:央視動畫公司享有1995版動畫片、2013版動畫片演繹作品的著作權。其對兩版動畫片中的3個主要人物形象享有著作權;並認定兩者存在一定的區別。

另外,央視動畫透過向北京市版權局申請作品登記取得了涉案作品登記證書,該證書中記載的動畫人物形象是彩色的,證書中登記的作品形象是其主張涉案權利的基礎。由此,在認定劉澤岱創作的作品與央視動畫公司主張權利的作品存在上述區別以外,二者顏色的使用上也表明了兩者的差異。故央視動畫公司作爲演繹作品的著作權人,即作爲1995、2013版動畫片演繹作品的權利人,對提供1995、2013版作品權利的相關證據盡到了舉證責任。

玩偶形象與動畫形象明顯一致

法院透過對比大頭兒子公司授權生產、銷售的玩偶形象與央視動畫公司主張權利的涉案動畫形象,二者明顯一致,故可以認定大頭兒子公司授權生產、銷售的玩偶形象使用了央視動畫公司主張權利的作品。

儘管央視動畫公司涉案作品是對劉澤岱1994版設計圖的演繹創作,其仍就該演繹作品享有著作權,其權利受到法律保護;任何人未經許可不得使用大頭兒子公司就其涉案玩偶形象在沒有權利基礎的前提下,且其認可該玩偶形象是按照劉澤岱與央視動畫公司於2013年簽訂的《大頭兒子和小頭爸爸》美術造型委託製作協議及其補充協議附件所載的形象進行使用,即按照央視動畫公司享有權利的1995版動畫片形象予以使用,故其未經許可,使用了央視動畫公司的涉案作品形象,顯然侵犯了央視動畫公司對涉案作品享有的演繹作品的著作權,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故法院對央視動畫公司提起的停止侵權的訴訟請求予以支援,但考慮到涉案產品已進入到銷售狀況,且銷燬行爲系行政執法行爲,法院判定的停止行爲已達到停止侵權的目的,故對央視動畫公司提起的銷燬涉案產品的請求不再支援。

對於央視動畫公司提出的賠償數額,綜合考慮到大頭兒子公司獲得權利的途徑、使用涉案人物形象的時間等因素,該訴訟請求具有一定的合理性,法院予以支援。

由於大頭兒子公司認可時代佳麗公司銷售的產品系其提供,且時代佳麗公司已將涉案產品下架、停止銷售,故時代佳麗公司作爲銷售商在說明合法來源的前提下,不承擔賠償責任。儘管時代佳麗公司已將涉案產品下架、停止銷售,但其仍要承擔停止侵權的責任,即不得再進行銷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