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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央企改革按下"快進鍵"

中新社北京7月26日電 (記者 劉辰瑤)中國26日公佈的《中央企業公司制改制工作實施方案》(下稱《方案》),不但推動了中央企業改制的步伐,更是爲央企定下了“軍令狀”。

中國央企改革按下"快進鍵"

按《方案》提出的目標,2017年年底前,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法》(下稱《企業法》)登記、國務院國資委監管的中央企業(不含中央金融、文化企業),要全部改製爲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下稱《公司法》)登記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國務院國資委企業改革局局長白英姿接受中新社記者採訪時表示,完成上述目標在實際操作中,時間緊、任務艱鉅。

統計顯示,目前國務院國資委直屬的101戶中央企業中,有69戶集團公司爲全民所有制企業,集團本部資產總額7.97萬億元(人民幣,下同);在近5萬戶中央企業各級子企業中,有約3200戶爲全民所有制企業,資產總額5.66萬億元。

這意味着,將近2/3的中央企業集團公司要在未來幾個月內整理相關手續,並經國資委審覈透過,完成《方案》要求公司制的工商登記,改組成爲國有獨資或國有控股企業。

“公司制改革實際已經提出並推進數十年,未能實現全面改制主要是國企改制成本高、歷史遺留問題有待解決等因素。”白英姿告訴記者。

爲了保證本次改制順利進行,《方案》出臺的同時,有關劃撥土地處置、稅收優惠支援、工商登記變更、資質資格繼承、註冊資本、審批流程等配套設施也一併提出,爲在快車道上的企業掃清改制障礙。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實施體制機制的轉換,並非簡單翻牌。現有的未改制企業,是按1988年頒佈的《企業法》進行註冊的,與中國特色現代國有企業制度發展的要求有着較大差距。

中國民生智庫特聘研究員張喜亮認爲,按照《企業法》註冊的國有企業,在很大程度上還保留了企業管理的行政特徵。“比如企業高管的行政級別待遇問題、職工的全民身份問題、政府或國資監管機構與企業運營關係問題等等,都難以擺脫以權力爲核心的行政性質。這些企業顯然不能適應國內外市場經濟環境的要求。”

張喜亮表示,《方案》要求央企按照《公司法》註冊成爲公司,可以從產權這個根本問題上解決了所有權與經營權的關係,從而解決了政府與企業之間的關係,公司制企業將真正可以成爲按照市場規律自主執行的法人主體,實現法人治理。

不僅如此,放眼整個國企改革步伐,混合所有制、員工持股等改革“熱門”都需要在公司制的基礎上進行。

國務院國資委副祕書長、新聞發言人彭華崗稱,加快推進這些企業的公司制改革,是加快形成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和靈活高效的市場化經營機制的前置性條件,是國有企業改革整體向前推進的重要舉措。

據透露,目前多數中央企業的母公司已在着手改制流程,預計將在9月底前交由國務院國資委審批,或將在11月底提前完成工商登記。(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