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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取消購房和投資納稅落戶條件限制

新華社濟南8月17日電(記者王志、邵琨)記者從濟南市公安局獲悉,公安機關近日出臺戶口遷移新政,取消購房、投資納稅落戶條件限制,實行居住就業落戶,將惠及一大批長期在濟南居住生活的外來務工人員。

濟南取消購房和投資納稅落戶條件限制

據瞭解,濟南市此前購房、投資納稅落戶條件規定,落戶需符合購房面積90平方米且取得房產證、購買二手房需取得房產證滿2年,以及當年納稅3萬元或3年累計納稅5萬元等條件。很多外來務工人員由於購房面積、購買年限不足或不符合投資納稅條件而不能落戶。

濟南新政規定,參加濟南市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滿1年,擁有合法住宅用途房產(含居住性質公寓)並取得房產證或不動產證的,可申請落戶濟南市區,大大降低了落戶標準。一大批長期在濟南擁有購買、繼承或贈予等合法產權住房,實際居住、工作的外來務工人員將由準市民轉爲新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