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民生

當前位置 /首頁/今日熱點/百姓民生/列表

長春出臺招生"十不準"

本報訊(記者繆友銀)記者近日從長春市教育局獲悉,爲了保障義務教育均衡健康發展,長春市出臺了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十不準”。

長春出臺招生"十不準"

“十不準”一是任何學校不準提前招生;二是公辦中小學不準擅自跨學區招生;三是任何學校不準超計劃、超班額招生;四是任何學校不得透過舉辦相關培訓班或與社會其他教育機構進行合作,提前選拔、特殊培養學生;不得采用統一筆試或者任何變相形式的統一知識性考試方式選拔生源;五是任何學校不準以各類競賽、考試證書、榮譽證書或學習等級等作爲招生入學依據或參考,不準擅自招收特長生;六是公辦中小學不得拒絕接收本學區內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殘疾適齡兒童、少年隨班就讀;七是任何小學不準招收不足6週歲的兒童入學;八是任何初中不準招收小學非畢業年級學生入學;九是任何學校不準進行不正當的招生宣傳及各種形式的虛假炒作;十是任何學校不準以各種名義舉辦重點班、實驗班、證書班等,要按規定嚴格實行電腦均衡分班。